明智開發

聰明成長(或智慧成長)(英語:Smart growth)是一個城市規劃交通運輸理論,意指城市之成長宜集中在市中心以避免城市延伸,且土地利用應住商混合、交通導向、行人優先,並對腳踏車友善。著重永續性多於短期利益。

基本介紹

基本概念,歷史,明智開發的理由,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對現有補貼的反應,電力補貼,原則,目標,

基本概念

明智開發是一種土地開發理論,它承認增長和發展將繼續發生,並尋求以有意識和全面的方式指導增長。它的支持者包括城市規劃者,建築師,開發商,社區活動家和歷史保護主義者。“明智開發”這個術語試圖將談話從“增長”與“不增長”(或NIMBY)重新組合成好的/聰明的增長與壞的/愚蠢的增長。支持者試圖區分明智開發和城市蔓延他們聲稱導致大部分導致城市發展反對的問題,如交通堵塞和環境惡化。明智開發原則旨在發展可持續社區,提供更大範圍的交通和住房選擇,優先考慮現有社區的填充和重建,而不是開發“綠地”農田或自然土地。為居民和社區帶來的好處的一些基本目標是增加家庭收入和財富,為學校提供安全的步行路線,培育宜居,安全和健康的場所,刺激經濟活動(地方和區域),發展,保護和投資建設和自然資源。明智開發“原則”描述所構想的社區元素,並且明智開發“條例”描述各種實施方法,即聯邦,州和市級政府如何選擇實現明智開發原則。

歷史

交通和社區規劃者開始推廣緊湊型城市和社區的理念,並採用了許多與20世紀70年代初明智開發相關的監管方法。獲得土地(尤其是歷史和/或指定為保護區的地區)的成本和困難以建設和擴大公路,導致一些政治家重新考慮基於機動車輛的交通規劃。
提交年度明智開發新夥伴會議的地方政府委員會在1991年通過了原始的Ahwahnee原則,其中闡述了許多現在普遍接受的主要原則,作為明智開發運動的一部分,例如面向交通的發展,側重於步行距離,綠地和野生動物走廊,以及填充和重建。這份檔案是由新都市主義運動的幾位創始人共同撰寫的。自1997年以來,地方政府委員會一直在共同舉辦明智開發相關會議。明智開發新合作夥伴會議於2002年開始以此名義開始。
致力於促進美國明智開發的組織Smart Growth America成立於2002年。該組織領導著一個不斷發展的國家和地區組織聯盟,其中大部分組織早於1975年創立的1000個俄勒岡州的朋友,1993年成立的新城市主義大會。美國環保局於1995年推出了明智開發計畫。

明智開發的理由

明智開發是城市擴張,交通堵塞,鄰近地區和城市衰退的替代方案。其原則挑戰了城市規劃中的舊假設,例如獨立屋的價值和汽車的使用。

環境保護

環保主義者通過倡導城市增長邊界或綠帶來促進明智開發,因為它們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一直被稱為英格蘭。

公共衛生

以交通為導向的發展可以改善生活質量,並鼓勵以更少污染的健康,步行為基礎的生活方式。在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提出的明智開發,以減少空氣污染

對現有補貼的反應

明智開發倡導者聲稱,20世紀的大部分城市擴張是由於政府對基礎設施的補貼,這些補貼重新分配了蔓延的真實成本。例如公路建設,化石燃料和電力補貼。

電力補貼

在電力方面,延伸和維護服務提供系統的成本與水和污水一樣,但交付的商品也有損失。離發電機越遠,配電失去的功率越大。按照能源部的(DOE)能源情報署(EIA),能源的9%是在傳輸中丟失。目前的平均成本定價,即客戶支付每單位功率相同的價格,而不管其服務的真實成本如何,這為補償發展提供了補貼。隨著電力放鬆管制,一些州現在向客戶/開發商收取費用,以便將分銷延伸到新的地點,而不是將這些成本轉化為電費。

原則

其原則包含以下十項:
  • 混合土地利用
  • 創造適合步行的鄰里環境
  • 提供多樣的交通模式選擇
  • 保育開放空間、農地、自然景觀及重要環境敏感地區
  • 創造多元的住宅機會與選擇
  • 創造具有地方意識與特色引人的社區
  • 鼓勵社區組織及相關利益主體參與開發決策
  • 加強並引導開發活動至現有社區
  • 高密度利用的建築設計
  • 使開發決策具有可預期性、公平性及成本效益

目標

長遠目標:
  • 令居民對城市歸屬感
  • 增加交通就業及住屋選擇
  • 公平地分配發展所帶來的利益和損失
  • 保護自然及文化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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