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明星維權:我讓宋祖德敗訴》是“明星維權第一人”楊大民律師的第一《明星維權:我讓宋祖德敗訴》,他將自己代理的“金巧巧訴宋祖德一案”勝訴的經過娓娓道來,此案是宋祖德第一次敗訴。適逢侵權責任法出台,金巧巧獲得20萬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此案具有典型意義,開啟了明星維權的新時代。明星和農民工一樣,作為我們社會中一個公民,當他們的合法權益被不法侵犯的時候,如果明星去依法維權不會再有人提出質疑,不會再被人認為疑似炒作,也許我們就真正理解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作者介紹
楊大民,中國男性公民,1974年1月通過內蒙古錫盟白銀庫倫軍馬場來到人間加入人類。出生後7天未吃一口奶,被駐地軍醫確診為“疑似死亡”,後被其父用拇指大人參奇蹟般拯救,遂起名塔林呼(蒙文,草原的兒子)。
10歲以前在草原上追逐野兔尋找野狼,為獵人之理想自由奔跑。
1985年隨父母遷居塞外山城張家口,獵人理想徹底破滅。
1993年入中國政法大學學習法律,受自由、平等、法治等進步思想滋養,立志做一名律師。但被同學恥笑野性未改,思維簡單,直來直去。於是刻苦修煉,試圖脫胎換骨。終因先天不足,或因兒時手把肉與奶茶食用過量,導致現在成為一名“城市獵人”——以法律為劍,遊走於法律與娛樂兩個江湖。
先後代理金巧巧訴宋祖德劉信達名譽權糾紛、潘長江與某美術家因《光腚娃娃》MV署名權糾紛、石鐘山與《潛伏》作者涉嫌抄襲糾紛、葉茂中因聖象地板廣告糾紛、中國美術館館長范迪安被署名糾紛、金山軟體訴奇虎360董事長周鴻禕侵犯企業名譽權糾紛……
現為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執業律師。
被業界譽為“明星維權第一人”。
創辦明星維權網:www.star-law.com
作品目錄
目錄
序一:明星也是公民,權利也須維護田文昌
序二:正義俠情妙筆大智賀茂之
序三:如何讓人言不再可畏張鳴
引子
宋祖德濫言,金巧巧尋求法律幫助
初次會見巧巧母女
精選助手,取證公證
慎選法院,提起訴訟
順利立案,開始漫長訴訟
傳票送達,頗費周折
第一次開庭
追加被告劉信達
管轄權的爭奪
庭外戰事不斷
第二次開庭
眾議祖德
金巧巧拒絕私了
一審宣判
媒體爭相報導
宋祖德大罵法官“腦子進水”
《侵權責任法》出台
宋祖德兄弟抗訴
記者深度訪談
二審開庭
她贏了,卻哭了
尾聲:明星維權,路在何方?
附1:媒體專訪
附2:各界評論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