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書名:明星維權:我讓宋祖德敗訴
- 作者:楊大民
- ISBN:9787511808820
- 類別:法律-法的理論-法律隨筆
- 定價:¥25.00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7-1
- 開本:大32開
編輯推薦,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編輯推薦
田文昌賀茂之張鳴作序推薦
法學泰斗江平推薦並親筆題寫網名“明星維權網”
法院終審判決:
內容簡介
代理藝人金巧巧訴宋祖德劉信達名譽權糾紛的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大民2010年7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新書《明星維權:我讓宋祖德敗訴》。著名刑辯律師、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主任田文昌,著名作家賀茂之,著名學者、中國人民大學政治系張鳴教授為該書撰寫了序言。 楊大民律師用法律隨筆的形式,詳細記錄了他接受委託、一審開庭判決、二審開庭判決的全過程。
明星和農民工一樣,作為我們社會中一個公民,當他們的合法權益被不法侵犯的時候,如果明星去依法維權不會再有人提出質疑,不會再被人認為疑似炒作,也許我們就真正理解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作者簡介
楊大民,中國男性公民,1974年1月通過內蒙古錫盟白銀庫倫軍馬場來到人間加入人類。出生後7天未吃一口奶,被駐地軍醫確診為“疑似死亡”,後被其父用拇指大人參奇蹟般拯救,遂起名塔林呼(蒙文,草原的兒子)。 10歲以前在草原上追逐野兔尋找野狼,為獵人之理想自由奔跑。 1985年隨父母遷居塞外山城張家口,獵人理想徹底破滅。 1993年入中國政法大學學習法律,受自由、平等、法治等進步思想滋養,立志做一名律師。但被同學恥笑野性未改,思維簡單,直來直去。於是刻苦修煉,試圖脫胎換骨。終因先天不足,或因兒時手把肉與奶茶食用過量,導致現在成為一名“城市獵人”——以法律為劍,遊走於法律與娛樂兩個江湖。 先後代理金巧巧訴宋祖德劉信達名譽權糾紛、潘長江與某美術家因《光腚娃娃》MV署名權糾紛、石鐘山與《潛伏》作者涉嫌抄襲糾紛、葉茂中因聖象地板廣告糾紛、中國美術館館長范迪安被署名糾紛、金山軟體訴奇虎360董事長周鴻神侵犯企業名譽權糾紛…… 現為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執業律師。 被業界譽為“明星維權第一人”。
目錄
序一:明星也是公民,權利也須維護
序二:正義俠情妙筆大智
序三:如何讓人言不再可畏
引子
宋祖德濫言,金巧巧尋求法律幫助
初次會見巧巧母女
精選助手,取證公證
慎選法院,提起訴訟
順利立案,開始漫長訴訟
傳票送達,頗費周折
第一次開庭
追加被告劉信達
管轄權的爭奪
庭外戰事不斷
第二次開庭
眾議祖德
金巧巧拒絕私了
一審宣判
媒體爭相報導
宋祖德大罵法官“腦子進水”
《侵權責任法》出台
宋祖德兄弟抗訴
記者深度訪談
二審開庭
她贏了,卻哭了
尾聲:明星維權,路在何方?
附1:媒體專訪
附2:各界評論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