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地認識天職和人職的區別。荀子對天人關係的根本觀點。
清楚地認識天職和人職的區別。荀子對天人關係的根本觀點。
清楚地認識天職和人職的區別。荀子對天人關係的根本觀點。語出《天論》:“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聖人矣。”荀子針對當時存在的天人感應思想指出,人間的治亂與天象的變化無關。天地之變、陰陽之化,是自然的,地震山崩,日月之蝕,流星...
天人之分是戰國時期著名哲學家荀子的觀點,主要表述“天道”與“人道”或“自然”與“人為”的不同和區別。簡述 天人之分,強調“天道”與“人道”或“自然”與“人為”的不同和區別。戰國荀子《天論》首先明確提出:“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認為自然界有自己的運行規律,不會因為人而存亡,與人類社會...
。莊子則主張“無以人滅天”,“牛馬四足,是謂天;落(絡)馬首,穿牛鼻,是謂人”,以為一切人為都是對自然的損害。荀子認為“天”是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提出要“明於天人之分”,主張“制天命而用之”。後天人關係一直成為哲學上長期爭論問題之一。西漢董仲舒提出天人感應和天人合一思想體系。唐中期,“...
柳、劉的這種思想是對荀子的“明於天人之分”以及“天生人成”思想的繼承和發展。宋明理學 宋明理學的天人觀多以《易傳》、《中庸》為據。周敦頤以無極而太極說天道的自然的運行。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二氣交感,化生萬物,人為萬物之靈,聖人又是人類中之最靈者,於是定之以仁義中正而主靜,建立了人極。
是皆生於人之性情者也。感而自然,不得事而後生之背也。”(同上)“偽”即人為,指禮義道德,“禮義者,聖人之生也,人之所學而能所事而成者也(同上),“非故生於人之性也”。從而區別了人性與道德的不同來源。是“明於天人之分”在倫理思想中的貫徹和體現。為荀子倫理思想的基本的理論前提。
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不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謂天職。如是者,雖深,其人不加慮焉;雖大,不加能焉;雖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謂不與天爭職。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舍其所以參,而願其所參,則惑矣!列星隨旋,日月遞炤,四時代御,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
天自歸天,人自歸人,自然主義與人文主義分為兩行,這就是“明於天人之分”這個命題的哲學含義。就天作為外在於人的自然而言,人應以此自然為對象,制天命而用之,來滿足人自身的物質需要。但是荀子並沒有按照這條思路對天進行科學的研究,建立一個自然哲學的系統,而仍然關注人文價值層面,極力探索禮義之所本。...
他甚至提出:“明於天人之分”的觀點,把天與人嚴格區分開來。荀子還進一步認為,人是有主觀能動性的,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應該這是古代非常了不起的思想,意思是說,人可以利用自然規律,達到改造自然的目的。這種“人定勝天”的思想,有力地駁斥了宿命論。荀子天道觀的思想,對奴隸主階級的天命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