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憲宗成化十六年(公元1480年)頒布的敕命,要求保護始建於元至元年間的崇化寺,並提出了“大雄氏之教,以空寂為宗,以慈悲為用,其流入中土也久矣。然而化導善類,覺悟群迷,功德所及,幽顯無間。是以建祠宇崇奉之者亦無間也。”的佛教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明憲宗護持崇化寺敕命
- 出土地點:崇化寺
- 館藏地點:崇化寺
- 所屬年代: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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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皇帝敕諭官員軍民諸色人等
朕惟
大雄氏之教,以空寂為宗,以慈悲為用,其流入中土也久矣。然而化導善類,覺悟群迷,功德所及,幽顯無間。是以建祠宇崇奉之者亦無間也。故司設監太監吳亮,宣德正統間於京都西玉河鄉城子村捐己貲創造佛宇一所,賜額曰崇化。又贖居民姚三等山場田地六十四畝余。東至石牆界,南至山界,西至釋迦寺界,北至山界。栽植樹木,與本寺管業備香火之用。歷茲年久,被人作踐、攪擾。住持僧慧燈具以聞,特頒敕護持。升慧燈為僧錄司左覺義,仍住持於內。朝夕領眾焚修祝讚,為多人造福。今後官員軍民諸色人等不許侮慢欺凌,一應山田、園果、林木,不許諸人騷擾作踐,敢有不遵朕命,故意擾害沮壞其教者,悉如法罪之,不宥?故諭。
成化十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末鈐“敕命之寶”
現今考證
筆者查閱了地方文獻的有關資料。明代順天府宛平縣知縣沈榜撰述的《宛署雜記》記載:“崇化寺,在城子村,元至正中建,名‘清水禪寺’,本朝宣德年間太監吳亮重修,正統二年?1437年?敕賜今名,禮部尚書楊溥記”。這與敕命所述崇化寺的歷史大體相符。
為搞清該寺現狀,筆者曾親赴城子村考察。敕命所說的“京都西玉河鄉城子村”,在今北京門頭溝區,現仍名“城子村”。崇化寺坐落在村西九龍山麓的平谷中,主要建築已經毀廢,但基址仍在,繚撥遊人的思古情懷。寺廟選址頗具匠心。周圍環境非常幽美,三面青山猶如天然大畫屏,寺前有兩棵高大的銀杏樹,如兩朵綠雲浮空,院落中蒼松翠柏掩映成趣,又有淙淙溪流。古人說“天下名山僧占多”,確非虛言。
敕命已勒石豎碑,高1.89米,寬0.83米、厚0.25米,承以金剛寶座。碑額圓雕蟠龍圖案。另有碑刻5通,內容分別為重修碑記和廟產。根據這些碑刻結合文獻和遺址進行綜合考察研究,使我們對於敕命所述寺廟的建造歷史有了更加具體的了解。
價值
成化是明憲宗朱見深的年號,成化十六年即1480年,說明這件珍貴文獻距今已有520餘年的歷史。
崇化寺介紹
崇化寺原名“清水禪寺”,創建於元代至元年間,為黃龍禪師焚修之所。明代宣德年間,內宮司設監太監吳亮來到此地,見風景清幽,但寺院建築已毀廢,呈荒蕪景象,便約集一些信徒,鳩工庀材,重修廟宇,再塑金身,以為年老歸養之所。工程始於宣德九年?1434年?,建成於正統二年?1437年?,明英宗朱祁鎮賜名“崇化寺”。
寺廟規模宏大,建築壯觀。有山門、天王殿、伽藍殿、祖師殿、鐘鼓樓。天王殿前有一座長28米、寬6.5米、深6米的大型長方形水池,原為放生池。正統八年?1443年?,敕賜《大藏經》一部,為珍藏這部鎮寺之寶,又新建藏經樓。在寺院圍牆南側之外,建有10座寶塔,其形制各不相同,塔中藏有舍利和咒語。據有關專家介紹,這10座寶塔的名稱,分別為:舍利寶塔、吉祥多門塔、菩提塔、大神通塔、尊勝塔、僧伽寂靜和合塔、蓮花集積塔、降天塔、受身塔和一座無名塔?有的專家認為,這座無名塔名為“回回塔”?。經過五六百年的風風雨雨,這些寶剎均已無存,只剩下一座塔門和幾個殘缺不全的塔基。
最為奇特的是,在寺院東側的溪水之上,原建寶塔一座,有人稱之為“過水塔”或“跨澗塔”,當地民眾稱之為“峰水塔”。這座垮澗而建的寶剎,為磚石結構,上部已損毀,殘高5米多。基座保留還比較完好,高5米、寬2.5米。基座下為券門,溪水即由券門洞內流至放生地。按照佛教的說法,經過寶塔下流出的山泉,也具有了佛性,前來上香拜佛的善男信女飲用此水,可以消災祛病。據當地村民介紹,這股山泉,水質特別清純、甘甜,用來烹茶,清香味醇。這大概是佛家養生之道的一種吧?
原因
敕命說,吳亮重建寺廟時,“又贖居民姚三等山場田地六十四畝”作為廟產,說明當時崇化寺擁有一大片山林和土地,具有雄厚的經濟實力。寺後的山上,有摩崖石刻,銘記著當時的一些情況。前幾年有關部門清理基址時,發現一座清乾隆六年?1741年?順天府宛平縣的告示牌,主要內容是解決寺院與附近居民的糾紛。當時,一些村民在寺院附近開窯挖煤,對寺院建築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寺院欲加阻止而無能為力,只好告到官府,藉助官府威力加以解決。這是研究寺院和當地社會歷史的難得資料。現在,城子村仍有姚姓聚居,對有關掌故,口耳相傳,仍能道出一二。
敕命說“大雄氏之教?即佛教?以空寂為宗,以慈悲為用,其流入中土也久矣。然而化導善類,覺悟群迷,功德所及,幽顯無間,是以建祠宇崇奉之者亦無間也”。這可以看作是明朝佛教政策的聲明。明朝一直把佛教作為一種思想統治工具,即所謂“化導善類,覺悟群迷”,藉以安撫民眾的不滿,以求社會的安定。因此,在朝廷的倡導、支持下,全國到處修建佛寺,京城北京更是寺院林立。太監一旦年老體衰就會被走出皇宮,因無家室,往往流落街頭。所以,很多太監在任期間,想方設法積蓄錢財,施捨給寺廟,作為養老歸宿之地,因此,太監修建佛寺成為當時的一種社會風氣。當時北京的佛寺多集中於西郊山區,時人王子衡詩中寫道:“西山三百七十寺,正德年中內臣造”;鄭繼之的詩中也說:“西山五百寺,多傍北邙岑”。從中可以領略到明代官府和太監在北京西部山區大造佛寺的盛況。敕命所說太監吳亮建崇化寺,不過只是其中一例。
時代背景
成化年間,崇化寺的山林樹木遭受破壞,住持僧人慧燈將情況上奏朝廷,明憲宗就頒發了這道敕命,嚴令加以保護,寺僧將其刻石立碑?通常稱為“護持碑”?警示世人。為提高崇化寺的社會地位,敕命還明令宣布,任命住持僧慧燈為僧錄司左覺義。僧錄司為明代管理佛教事務的中央機構,設僧官主持日常事務,左覺義是中級僧官,職級為六品?明朝封贈六品以下職官的聖旨,鈐“敕命之寶”,稱為“敕命”,本件聖旨即依其制?。對釋慧燈的封授只是一種虛銜,並不在僧錄司內擔任實職,給予其政治待遇,提高其社會地位,便於管理寺廟。於此可見明朝對佛教的依重。
意義
在附近村民因生產、生活與寺院發生矛盾時,通常情況下,官府卻是袒護寺廟的。敕命用當時最高的政令形式——聖旨,嚴令“官員軍民諸色人等,不許侮慢欺凌?寺院和僧人?,一應山田、園果、林木不許諸人騷擾作踐,敢有不遵朕命故意擾害沮壞其教者,悉如法罪之,不宥”。這固然是對佛教的扶持保護,但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說,也是有利於自然環境保護的。
總之,這件敕命作為500餘年前的珍貴文物,可以從不同角度研究其史料價值,都會得到有益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