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敏銳地抓住了我國刑事程式和刑事司法體制改革的根本問題,對實現控審分離的相關理論和實務問題進行了全面、系統、深入的研究。本書以訴訟職能理論和訴訟結構理論中的控審分離原則這一現代刑事訴訟基本原則為研究對象,通過考察這一原則的歷史演變,論證該原則的理論基礎,比較域外刑事訴訟法對控審分離原則的貫徹狀況,探討了我國刑事訴訟法中存在的控審不分問題,並提出了矯正之策以及控審分離原則的制度保障問題。對我國正在進行的司法體制改革和今後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具有重要的理論指導意義,是近年來我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成果中的一部力作。
基本介紹
- 書名:明德青年法學文庫:控審分離論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259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 作者:劉計畫
- 出版日期:2013年5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1848871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明德青年法學文庫:控審分離論》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劉計畫
1972年11月生,河南夏邑人。1994年畢業於河南大學中文系,獲文學學士學位;1999年、2005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分別獲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兼任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
主要研究領域為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與司法制度。出版獨著《中國控辯式庭審方式研究》、《刑事公訴案件第一審程式》,參與撰寫專著20多部,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20餘種。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法學期刊和《法制日報》等法律類報紙發表學術論文、文章80餘篇。
1972年11月生,河南夏邑人。1994年畢業於河南大學中文系,獲文學學士學位;1999年、2005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分別獲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兼任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
主要研究領域為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與司法制度。出版獨著《中國控辯式庭審方式研究》、《刑事公訴案件第一審程式》,參與撰寫專著20多部,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20餘種。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法學期刊和《法制日報》等法律類報紙發表學術論文、文章80餘篇。
圖書目錄
第一章導論
一、控審分離的含義
二、控審分離的意義
三、控審分離的研究現狀
四、研究思路與框架
五、主要研究方法
第二章控審分離的歷史演變
第一節刑事訴訟模式與控審關係的演變
一、彈劾式與私人追訴主義下的控審分離
二、糾問式與封建專制集權下的控審合一
三、混合式與國家追訴主義下的控審分離
第二節現代刑事訴訟中控審職能的科學劃分
一、刑事訴訟職能理論——以控、辯、審三職能說為線索
二、現代刑事訴訟中控審職能的科學劃分
三、行使控訴職能與審判職能的訴訟主體
第三章控審分離的憲政基礎
第一節控審分離的憲政基礎
一、憲政的基本理念
二、分權與制衡體制下審判權與治理權的關係
三、憲政體制中的法檢機構及其關係
第二節我國憲政體制下的控審分離
一、我國憲政體制的特點及其對控審機關的影響
二、我國憲政體制改革的目標——國家權力的制衡
三、我國憲政體制下控訴與審判的性質定位:行政權與司法權
第四章控審分離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正當法律程式與程式正義
一、正當法律程式理論的發展
二、正當法律程式與程式正義
第二節程式正義對控審分離的要求
一、程式正義的要素
二、程式正義對控審分離的要求
第五章控審分離在域外刑事訴訟法中的貫徹
第一節偵查階段的控審分離
一、偵查階段的司法審查
二、控審分離在偵查階段的展開
第二節審查起訴階段的控審分離
一、公訴審查與預審程式
二、控審分離在審查起訴階段的展開
第三節第一審程式中的控審分離
一、審判程式中的控審分離概述
二、訴因制度與公訴事實制度
三、預斷排除規則
四、法院變更指控罪名的規制
五、法官庭外調查的規制
六、撤回公訴的限制
第四節抗訴審程式中的控審分離
一、抗訴審審理的範圍
二、抗訴不加刑原則的適用
三、發回重審的限制
第五節生效裁判救濟程式中的控審分離
一、生效裁判救濟程式概述
二、生效裁判救濟程式的啟動
三、再審審理的範圍
四、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
第六章控審分離在中國刑事訴訟法中的實現
第一節偵查階段的控審不分及其矯正
一、我國偵查階段的訴訟結構及偵查權的司法化
二、偵查階段訴訟結構的改造:由糾問式向彈劾式轉變
第二節審查起訴階段的控審不分及其矯正
一、我國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非中立化與非訴訟化
二、審查起訴程式的改革
第三節第一審程式中的控審不分及其矯正
一、公訴審查程式的改革
二、訴因制度的確立
三、審判階段退回補充偵查制度的廢除
四、變更指控罪名程式的完善
五、法官庭外證據調查程式的完善
六、撤回起訴的規制
七、簡易程式的完善
第四節第二審程式中的控審不分及其矯正
一、抗訴的性質之辨
二、全面審查原則的廢除
三、抗訴不加刑原則的完善
四、發回重審的改革
第五節死刑覆核程式中的控審不分及其矯正
一、死刑覆核程式的理論淵源
二、死刑覆核程式的缺陷——控審不分
三、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評析
四、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後死刑覆核程式的變化
五、控審分離的實現——建立死刑案件三審終審制
第六節審判監督程式中的控審不分及其矯正
一、審判監督程式中的控審不分
二、審判監督程式的改造
第七章控審分離的保障
第一節我國法檢制度改革與憲法修改
一、我國法檢制度改革
二、法檢制度改革與憲法修改
三、法院功能的再造——角色的轉變與確立法院權威
第二節法官獨立與法官中立
一、司法獨立與法官獨立
二、法官中立
三、司法倫理
第三節檢察官的當事人化與審判監督職能的訴訟化
一、檢察官的當事人化
二、檢察官的當事人地位與客觀性義務
三、檢察機關審判監督職能的訴訟化回歸
主要參考書目
後記
一、控審分離的含義
二、控審分離的意義
三、控審分離的研究現狀
四、研究思路與框架
五、主要研究方法
第二章控審分離的歷史演變
第一節刑事訴訟模式與控審關係的演變
一、彈劾式與私人追訴主義下的控審分離
二、糾問式與封建專制集權下的控審合一
三、混合式與國家追訴主義下的控審分離
第二節現代刑事訴訟中控審職能的科學劃分
一、刑事訴訟職能理論——以控、辯、審三職能說為線索
二、現代刑事訴訟中控審職能的科學劃分
三、行使控訴職能與審判職能的訴訟主體
第三章控審分離的憲政基礎
第一節控審分離的憲政基礎
一、憲政的基本理念
二、分權與制衡體制下審判權與治理權的關係
三、憲政體制中的法檢機構及其關係
第二節我國憲政體制下的控審分離
一、我國憲政體制的特點及其對控審機關的影響
二、我國憲政體制改革的目標——國家權力的制衡
三、我國憲政體制下控訴與審判的性質定位:行政權與司法權
第四章控審分離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正當法律程式與程式正義
一、正當法律程式理論的發展
二、正當法律程式與程式正義
第二節程式正義對控審分離的要求
一、程式正義的要素
二、程式正義對控審分離的要求
第五章控審分離在域外刑事訴訟法中的貫徹
第一節偵查階段的控審分離
一、偵查階段的司法審查
二、控審分離在偵查階段的展開
第二節審查起訴階段的控審分離
一、公訴審查與預審程式
二、控審分離在審查起訴階段的展開
第三節第一審程式中的控審分離
一、審判程式中的控審分離概述
二、訴因制度與公訴事實制度
三、預斷排除規則
四、法院變更指控罪名的規制
五、法官庭外調查的規制
六、撤回公訴的限制
第四節抗訴審程式中的控審分離
一、抗訴審審理的範圍
二、抗訴不加刑原則的適用
三、發回重審的限制
第五節生效裁判救濟程式中的控審分離
一、生效裁判救濟程式概述
二、生效裁判救濟程式的啟動
三、再審審理的範圍
四、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
第六章控審分離在中國刑事訴訟法中的實現
第一節偵查階段的控審不分及其矯正
一、我國偵查階段的訴訟結構及偵查權的司法化
二、偵查階段訴訟結構的改造:由糾問式向彈劾式轉變
第二節審查起訴階段的控審不分及其矯正
一、我國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非中立化與非訴訟化
二、審查起訴程式的改革
第三節第一審程式中的控審不分及其矯正
一、公訴審查程式的改革
二、訴因制度的確立
三、審判階段退回補充偵查制度的廢除
四、變更指控罪名程式的完善
五、法官庭外證據調查程式的完善
六、撤回起訴的規制
七、簡易程式的完善
第四節第二審程式中的控審不分及其矯正
一、抗訴的性質之辨
二、全面審查原則的廢除
三、抗訴不加刑原則的完善
四、發回重審的改革
第五節死刑覆核程式中的控審不分及其矯正
一、死刑覆核程式的理論淵源
二、死刑覆核程式的缺陷——控審不分
三、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評析
四、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後死刑覆核程式的變化
五、控審分離的實現——建立死刑案件三審終審制
第六節審判監督程式中的控審不分及其矯正
一、審判監督程式中的控審不分
二、審判監督程式的改造
第七章控審分離的保障
第一節我國法檢制度改革與憲法修改
一、我國法檢制度改革
二、法檢制度改革與憲法修改
三、法院功能的再造——角色的轉變與確立法院權威
第二節法官獨立與法官中立
一、司法獨立與法官獨立
二、法官中立
三、司法倫理
第三節檢察官的當事人化與審判監督職能的訴訟化
一、檢察官的當事人化
二、檢察官的當事人地位與客觀性義務
三、檢察機關審判監督職能的訴訟化回歸
主要參考書目
後記
序言
出版說明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以下簡稱人大法學院)是新中國成立後黨和國家創辦的第一所正規的新型高等法學教育機構,已走過60年曆程。在國家教育部於2004年和2009年組織的兩次一級學科評估中,人大法學院均位列法學學科第一名。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社會影響力是該評估的重要指標。這一排名,既說明了人大法學院教師具有雄厚的科研實力,也意味著人大法學院教師必須擔負的社會責任與使命。
法學院之間的競爭實質上是青年學者之間的競爭。人大法學院擁有一支學術造詣深厚、具有良好學術品格的教師隊伍,不僅要一如既往地關心、尊重資深老教授及中年教授,更要呵護、扶持和關心青年教師的成長。從某種意義上說,青年學者的學術競爭力決定著人大法學院的未來。
以現有學科優勢為基礎,人大法學院未來10年的遠景規劃是:以學科建設為中心,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重點,以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為平台,不斷提高學科競爭力,構建合理的教師梯隊,培養高級法律人才,建設國際化、現代化的法學學科。通過10年左右的努力,將人大法學院的法學學科建設成為世界一流的學科。
在此背景下,本著長遠發展的戰略眼光,著眼於未來,為保證持續性發展,人大法學院特與法律出版社合作,出版一套開放式系列法學圖書——《明德青年法學文庫》。擬通過本文庫的出版,達致以下目的:
第一,培養和發現一批青年法學才俊。本文庫主要資助具有學術潛質並有一定學術影響力的青年學者。人大法學院的青年學者均具有博士學位,畢業於一流法學院,其中大多數畢業於國外一流大學法學院,具有非常良好的學術素養和學術潛質。
第二,促使青年學者儘快成才。青年學者有志於學術研究,但有時缺乏出版學術成果的平台。希望通過本文庫,既給這些在學術界已有一定知名度的青年學者施加一定的學術研究壓力,也使他們能夠在學術研究方面儘快成長起來。
第三,與法律出版社強強聯合,共同打造人大法學院堅實的人才梯隊。法律出版社是目前國內法律出版行業的第一大社,學術品位一流,具有良好的社會影響和社會評價,圖書設計和裝幀美譽度高。通過強強合作,共同打造一套高水準的學術出版物,有助於推動我國法治的發展與進步。
本文庫由人大法學院負責組織,人大法學院學術委員會負責具體實施。本著“高品位、高水準、出精品”的出版目的,納入文庫的圖書必須是既能夠代表作者的最高學術水準也能夠代表人大法學院水準的個人獨著。文庫入選著作采申請制,由作者向人大法學院學術委員會提出出版申請,並提交著作的初稿,供學術委員會圖書質量初步審查之用。人大法學院學術委員會對書稿的初步審查主要針對書稿的體例和內容,確認其是否符合文庫的學術定位。在初審的基礎上,人大法學院學術委員會對擬納入文庫出版的書稿,交與相關專業具有重大學術影響的資深教授或外聘同行資深教授,就書稿內容的學術水準進行再審查。人大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依據審稿教授的意見,最終決定是否將書稿交付出版。
本文庫為開放式系列法學圖書,每年出版3~4本學術專著,不出版主編著作、教材、論文集、譯著等。
多年來,人大法學院與法律出版社之間形成了良好的合作關係,本文庫即是這一良好合作關係的體現和進一步深度拓展。同時,人大法學院亦非常感謝法律出版社多年來的支持和幫助,感謝法律出版社對本文庫的大力支持!
《明德青年法學文庫》編委會
2010年9月10日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以下簡稱人大法學院)是新中國成立後黨和國家創辦的第一所正規的新型高等法學教育機構,已走過60年曆程。在國家教育部於2004年和2009年組織的兩次一級學科評估中,人大法學院均位列法學學科第一名。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社會影響力是該評估的重要指標。這一排名,既說明了人大法學院教師具有雄厚的科研實力,也意味著人大法學院教師必須擔負的社會責任與使命。
法學院之間的競爭實質上是青年學者之間的競爭。人大法學院擁有一支學術造詣深厚、具有良好學術品格的教師隊伍,不僅要一如既往地關心、尊重資深老教授及中年教授,更要呵護、扶持和關心青年教師的成長。從某種意義上說,青年學者的學術競爭力決定著人大法學院的未來。
以現有學科優勢為基礎,人大法學院未來10年的遠景規劃是:以學科建設為中心,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重點,以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為平台,不斷提高學科競爭力,構建合理的教師梯隊,培養高級法律人才,建設國際化、現代化的法學學科。通過10年左右的努力,將人大法學院的法學學科建設成為世界一流的學科。
在此背景下,本著長遠發展的戰略眼光,著眼於未來,為保證持續性發展,人大法學院特與法律出版社合作,出版一套開放式系列法學圖書——《明德青年法學文庫》。擬通過本文庫的出版,達致以下目的:
第一,培養和發現一批青年法學才俊。本文庫主要資助具有學術潛質並有一定學術影響力的青年學者。人大法學院的青年學者均具有博士學位,畢業於一流法學院,其中大多數畢業於國外一流大學法學院,具有非常良好的學術素養和學術潛質。
第二,促使青年學者儘快成才。青年學者有志於學術研究,但有時缺乏出版學術成果的平台。希望通過本文庫,既給這些在學術界已有一定知名度的青年學者施加一定的學術研究壓力,也使他們能夠在學術研究方面儘快成長起來。
第三,與法律出版社強強聯合,共同打造人大法學院堅實的人才梯隊。法律出版社是目前國內法律出版行業的第一大社,學術品位一流,具有良好的社會影響和社會評價,圖書設計和裝幀美譽度高。通過強強合作,共同打造一套高水準的學術出版物,有助於推動我國法治的發展與進步。
本文庫由人大法學院負責組織,人大法學院學術委員會負責具體實施。本著“高品位、高水準、出精品”的出版目的,納入文庫的圖書必須是既能夠代表作者的最高學術水準也能夠代表人大法學院水準的個人獨著。文庫入選著作采申請制,由作者向人大法學院學術委員會提出出版申請,並提交著作的初稿,供學術委員會圖書質量初步審查之用。人大法學院學術委員會對書稿的初步審查主要針對書稿的體例和內容,確認其是否符合文庫的學術定位。在初審的基礎上,人大法學院學術委員會對擬納入文庫出版的書稿,交與相關專業具有重大學術影響的資深教授或外聘同行資深教授,就書稿內容的學術水準進行再審查。人大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依據審稿教授的意見,最終決定是否將書稿交付出版。
本文庫為開放式系列法學圖書,每年出版3~4本學術專著,不出版主編著作、教材、論文集、譯著等。
多年來,人大法學院與法律出版社之間形成了良好的合作關係,本文庫即是這一良好合作關係的體現和進一步深度拓展。同時,人大法學院亦非常感謝法律出版社多年來的支持和幫助,感謝法律出版社對本文庫的大力支持!
《明德青年法學文庫》編委會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