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兵船,1956年4月梁山縣宋金河支流出土。全長21.8米。面寬:頭為 1.90米,中為3.44米。入艙上口:最寬1.80米,最窄 1.15米。艙最深1.40米,最淺0.85米。共有13個艙,第3、第7艙各有殘餘桅桿一個,均為正方形,左右用高0.45米的木板夾住。靠近桅桿的前一艙有方門與裝桅桿的艙相連,可能為放桅方便之故。全船均系南松木(杉木類)製成,俯視呈柳葉形。與今天北方木船的區別突出地表現為:1、船身細長;2、無“龍骨”、“樓子”(即艙上的房子);3、“大拉”貼置在左右兩梆,或平向疊置。船內出土文物共43種,174件。分為銅、鐵、瓷、木、陶、骨、料器等;種類有兵器、馬具、軍用工具、生活用具等。其中銅銃一件,長44厘米,口徑2.15厘米,上鐫“杭州護衛教師吳住孫習舉□王宦音保銃筒”,左鐫“重三斤七兩洪武十年 月 日造”。另有鐵錨一件,高160.36厘米,上有鐵環,四爪,錨上鐫“甲字五百六十號八十五斤洪武五年造 □字一千三十九號八十五斤重”銘文(1959年調中國歷史博物館)。從船體結構和出上文物分析,此船為兵船,建造於明初,系因故沉沒。船出土後,拆散裝運濟南,由山東省博物館復原並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