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農業農村局

明光市農業農村局

明光市農業農村局,是明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光市農業農村局
  • 所屬部門:明光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明光市
  • 現任領導:高興保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調研,組織起草我市種植業、畜牧業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個產業)的政策性檔案,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江淮分水嶺地區綜合治理開發工作。
三、研究擬定農業產業政策,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參與研究制定財政、稅收、信貸等農業扶持政策,參於監督有關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流通等政策的執行;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項目的申報、審核和管理。
四、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集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監督管理農村土地承包、集體財務、集體資產和農民負擔;指導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參與指導農村稅費改革、農村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和勞動力轉移工作。
五、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統計,預測並發布農業各行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狀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會同有關部門貯備、安排農業生產求災物資。
六、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指導農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指導農業學會、協會等社團工作。
七、參與研究制定農業各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及產品質量標準;負責農業各行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和“綠色食品”的申報、開發、管理,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獸藥(魚藥)、飼料、肥料、農膜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市內生產和進口種子、農藥、獸藥、飼料、肥料、農膜等產品的登記。
八、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組織協調動植物的防疫、內檢工作,組織撲滅重大疫情;負責獸醫醫政和獸藥藥政、藥檢的監督管理。
九、參與農業外事和有關農業方面的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以及國外智力引進工作;參於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和主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推動農業對外開放。
十、依法監督管理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監督管理農村能源及其開發利用。
十一、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主管“菜籃子”產品種植、養殖生產過程的質量安全,牽頭協調製定全市“菜籃子”發展的政策措施。
十二、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技術員職稱評聘工作,組織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村經管隊伍及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省、滁州市有關發展水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戰略任務,按照經濟發展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全市水產業發展戰略、目標任務、改革措施、戰略重點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加大水產業開發力度,推進漁業產業化進程;貫徹落實科教興漁方針,抓好水產科研、技術培訓,組織水產新品種和高新、實用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抓好全市水產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把漁業發展轉移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上來;抓好水產“種子工程”,重要商品魚蟹基地、水產品市場等漁業基礎建設,增強漁業發展後勁;發展水產品保鮮加工,促進城鄉人民食物結構的最佳化;調查研究全市漁業生產、加工、流通情況,掌握漁業發展動態和趨勢,總結、推廣漁業致富典型經驗,及時為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促進水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研究、深化漁業經濟體制改革,指導全市漁業經濟組織的改制和經營機制轉換工作,抓好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改革、穩定和發展工作;宣傳貫徹、執行漁業法律法規,加強漁業行政執法,堅持依法治漁,依法興漁;深入持久地開展漁業法制教育,不斷增強全社會的漁業法制意識,完善漁業法制;研究起草與漁業法律法規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和管理辦法;負責漁港監督管理和漁船檢驗,管理全市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以及漁業生產者權益,協同有關部門搞好水上安全工作,維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珍稀水生野生動物,調解、處理漁事糾紛和漁事案件;抓好漁政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及船東互保工作;組織水產行業的對外經濟合作和交流活動,積極招商引資,發展水產外向型經濟。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滁州市有關農機化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農機化行業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法規和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對經濟發展全局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研究擬定全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重大農業機械化生產活動,指導農機抗災救災工作負責農機產品和零配件質量監督檢查;負責組織農機產品適用性試驗、推廣鑑定;負責農機運用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負責農機修造、供應、作業及農機服務組織的行業管理;指導農機技術、農機交易市場建設;貫徹科教興農方針,組織農機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機具的研製、普及、推廣;組織農機新技術套用示範基地和示範園區建設;組織農機行業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組織農機使用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和基層農機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圍繞市委、市政府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部署和重點,組織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的生產作業;培育和發展各種類型的農機專業服務組織或實體,引導開展農機社會化服務,促進農業產業化,提高農機具使用和經濟效益;負責組織和指導農機行業信息網路建設;負責農機化現狀、發展趨勢的調查研究和信息工作;負責農機化行業統計;負責農機用油的巨觀管理;負責農機節能技術的推廣套用和設備更新換代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區劃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機化重要項目的立項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指導全市農機化行業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負責管理局屬農機事業單位;負責做好系統穩定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高興保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