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明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明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是明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能,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滁州市及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市中小企業局)的職責、市科學技術局承擔的信息產業工作職責、市政府辦公室承擔的推進信息化工作的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將原市輕工協會、市物資協會、市外貿協會承擔的所屬企業改制、資產監管、改制企業職工託管等職責劃轉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四)將原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的擬訂及組織實施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五)將指導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職責劃給市發展改革委員會。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經濟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二)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制定和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有關經濟信息。承擔工業化、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三)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指導行業發展、行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聯繫有關社會中介組織。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指導工業和信息產業的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協調落實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政策、措施;組織工業和信息產業的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加強全市工業和信息行業智慧財產權保護,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產學研聯合。
(五)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涉及交通、郵電方面的重大問題;協調解決能源生產和市場供需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電力行業的管理和運行監測工作;負責全市鹽業行業行政管理工作。
(六)研究和規劃全市工業、信息行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業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納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總量平衡;指導企業利用外資、開展國際化經營以及智力引進和國際交流合作,負責全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監管和督查。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措施;參與擬訂相關規劃;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材料節能管理。
(八)承擔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檢查非煤礦山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九)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承擔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
(十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十二)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擬定有關規章制度並檢查其執行情況;依法指導全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吳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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