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環境保護局成立於1995年10月,原隸屬於城建委,2002年8月成為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實行滁州市和明光市雙重領導,以明光市為主的管理體制,下設兩個職能股室和兩個事業單位(環境監測站、環境監察大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光市環境保護局
-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
- 機構隸屬:明光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環境保護工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並監督執行環境保護方面的規章;擬定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對全市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貫徹執行環境保護國家標準;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組織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等。
領導分工
王文如,局長、黨組書記
主持全面工作;主抓招商引資,生態市建設工作;財務管理工作。
林乃成,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環境影響評價股、監察大隊、應急中心(突發事件處理、應急演練)、信訪(12369環境投訴熱線)、行政服務中心環保視窗。
陳 俊,副局長
分管污染管理與總量控制股、環境監測站、大閘聯繫工作。
張保海,黨組成員
辦公室、宣教信息股、法制股(生態與輻射安全管理股);負責黨風廉政、黨建、文明創建、雙擁、保密、人事、計生、法制、工會、社會管理和公務員管理、安全生產與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