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機構職能,聯繫地址,

機構職能

經市政府授權,市政府有關部門在招標採購過程中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能,改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集中行使。其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招標採購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制定招標採購交易活動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和制度,規範招標採購交易行為;
(三)對招標採購檔案及有關資料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實行備案審查,對招標採購交易結果履行情況實行監督檢查;
(四)建立評標專家庫、代理機構和供應商備選庫,建立招標採購當事人參與招標採購交易活動的誠信檔案;
(五)受理有關招標採購交易活動的舉報投訴,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招標採購交易活動過程中的違規行為;
(六)對招標採購活動當事人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繳存情況實行監督管理;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地址

明光市祁倉路98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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