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昌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昌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前身是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64年12月。法院辦公樓現坐落於昌都地區昌都縣昌都西路嘎東社區388號。昌都兩級法院共有編制430個,實有幹警405人,其中中院編制108人,實有幹警100人;11縣(區)人民法院編制322人,實有幹警305人;在編幹警中,少數民族299人,占74%;本科及以上學歷299人,占74%;現有法官108人,少數民族法官67人,占總數的62%。2012年,我市鄉鎮機構改革時,市編委批覆了74個鄉鎮法庭,但只有14個人民法庭落實了編制,每個人民法庭5個編制,共70個編制,已含在各縣人民法院編制總數內,其他60個人民法庭未落實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 成立時間:1964年12月
  • 地址:西藏昌都縣嘎東社區388號
  • 郵編:854000
  • 聯繫電話:4821159
機構設定,現任領導,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機構設定

在機構設定方面:中院設定辦公室、政治部、立案庭、民一、二、三庭、刑一、二、三庭、行政庭、審管辦、審監庭、執行局、紀檢組(監察室)、行裝處(司法技術輔助辦公室、信息技術科)、法警支隊、賠辦、研究室(編譯室)共18個內設機構。在市委大力支持下,執行局下設了三個內設機構(綜合管理科、複議監督科、執行實施科,三個副科級內設機構),成立了審管辦,更名了政治部。11個縣(區)法院中,有9個縣法院設定辦公室(審委辦、行裝科、編譯室)、立案庭、民庭、刑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下設綜合管理科、複議監督科、執行實施科三個股級機構)、政工科(法警大隊)等8個內設機構;卡若區法院、芒康縣法院分設民一、二庭,該兩(區)縣法院內設機構為9個。

現任領導

昌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楊彥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昌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
2022年11月,昌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被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地理位置

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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