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縣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54號)精神,設定昌江黎族自治縣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為主管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出版印刷發行、體育運動、圖書、文博、文化市場等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江黎族自治縣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
  • 發布單位: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 檔案號:瓊辦發[2009]54號
  • 性質: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根據省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增加審批出版物、電子出版物及音像出版物連鎖經營業務、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審批名片印刷企業許可;審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其他建設工程、爆破、鑽探、挖掘作業;審批武術學校和少年兒童業餘體育學校的開辦及健身氣功活動站點的設立;審批二級運動員資格;管理體育健身路徑器材。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文物行政執法督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出版印刷發行、體育運動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縣有關的政策、法規及發展規劃、計畫。
(二)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管理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出版印刷發行、體育運動設施建設布局,經費綜合平衡工作以及文物保護、維修、考古發掘等工作。
(三)按中央和省、縣有關規定,審批和管理有關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體育運動單位。
(四)對全縣印刷行業實施行業管理。
(五)組織舉辦全縣性的重大的文體活動;組織全縣重點精神產品的的創作、生產和有關產品的審核、鑑定;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出版印刷發行、體育運動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指導、管理全縣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出版印刷發行、體育運動工作的對外交流。
(七)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審批發放或吊銷有關許可證。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文物市場、廣播電影電視市場、出版印刷發行市場、體育市場,以及其他提供精神產品與文化服務社會文化市場。
(八)負責全縣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出版印刷發行、體育系統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出版印刷發行、體育運動系統的隊伍建設。
(九)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檢查指導各鄉鎮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體育運動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昌江黎族自治縣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內設辦公室1個綜合機構,共設5個職能崗位。
(一)辦公室
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制定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考勤記分、車輛、電話、水電、印章管理以及日常工作。
(二)文化藝術崗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民眾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管理、協調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協調民族文化藝術和老年人、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工作;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實施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建設和展覽工作;檢查、指導全縣文物事業的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管理文物市場;審核上報國家、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審核上報縣級文物重點保護單位;負責文物技術鑑定;管理藝術事業、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協調藝術發展的結構和布局;研究指導全縣藝術改革工作;協調全縣性藝術比賽和重大非營業性演出等藝術活動。
(三)文化市場崗
負責監管全縣文化市場(包括文化市場、文物市場、廣播電影電視市場、出版印刷發行市場、體育市場);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指導文化產業發展。
(四)廣電崗
負責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管理和宣傳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台、站的管理工作;審核全縣廣播電視台、站的新建、擴建、改建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規劃;規劃、指導本系統的科學技術,信息化服務和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路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廣播電視專用頻段的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系統的監測,標準檢測工作;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各單位的技術維護工作;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產業的發展。
(五)出版印刷發行崗
負責全縣圖書、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有關出版、複製、發行工作的審核、登記、報送、辦理等歸口管理工作;對全縣印刷行業實施行業管理、指導報刊雜誌印刷發行和質量檢測工作;審核、登記、報送、辦理全縣報刊出版、印刷許可證;負責組織查處全縣的報刊雜誌、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違規行為。
(六)體育管理崗
負責推行、監督、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條例,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全縣學校體育、農村體育、職工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組織管理本縣的民眾體育競賽活動;指導管理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工作;指導各行業體育協會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業餘訓練運動項目的設定、布局及訓練工作;推行奧運爭光計畫,抓好奧運項目的訓練及參加省舉辦的奧運項目的賽事;指導體育產業的發展。

人員編制

昌江黎族自治縣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行政編制1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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