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昌樂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昌樂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及市委、市政府印發的《昌樂縣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昌樂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樂發〔2019〕2 號)、《關於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組建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的實施意見》(樂發〔2018〕25 號)要求,昌樂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以下簡稱縣審批服務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昌樂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簡稱縣政務服務辦)牌子。

昌樂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全面貫徹黨中央關於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省、市、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樂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 外文名:Changle County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ervice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李克鵬(局長)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所獲榮譽,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我縣相關的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審批職責範圍內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劃入的涉及市場準入、投資建設、社會事務、涉農事務等領域的行政許可、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負責規範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推進縣政務服務大廳標準化建設。負責對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時限壓縮。完善相應工作機制,推進縣政務服務大廳標準化建設。負責對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時限壓縮。
(四)負責管理縣政務服務大廳,對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的各部門審批服務工作及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管理考核。
(四)負責管理縣政務服務大廳,對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的各部門審批服務工作及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管理考核。
(五)負責制定縣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錄、服務流程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縣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
(五)負責制定縣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錄、服務流程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縣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
(六)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建設管理。
(七)負責對鎮(街、區)政務服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考核。
(七)負責對鎮(街、區)政務服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考核。
(八)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縣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部門轉變政府職能,公開審批標準,最佳化審批流程,規範審批行為,構建系統完善、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審批服務制度體系。
對法律法規新設和上級政府新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適合縣審批服務局行使許可權的,由縣審批服務局承接,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牽頭做好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對接。對法律法規新設和上級政府新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適合縣審批服務局行使許可權的,由縣審批服務局承接,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牽頭做好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對接。

職責分工

1、與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
《關於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組建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的實施意見》(樂發〔2018〕25號)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劃轉至縣審批服務局,行政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審批規劃和標準、深化審批制度改革、加強監督檢查等,依法承擔監管主體責任。
與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相關的執法監督檢查、行政徵收、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裁決等其他行政權力仍由行政管理部門或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實施。劃轉事項涉及的省、市、縣三級黨委政府的綜合考核任務,仍由行政管理部門承擔。對依法需要現場踏勘、技術審查、聽證論證、審圖和驗收的事項,行政管理部門配合縣審批服務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行業標準制定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與縣司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司法局負責統一受理、審理縣級行政複議案件;縣審批服務局按照集中複議職權的規定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的其他相應職責,依法履行行政複議決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維穩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收費的統一收繳、管理。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和群團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維穩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行政審批收費的統一收繳、管理。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和群團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重大決策事項、規範性檔案、契約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普法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執法監督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局機關權責清單。
負責對納入縣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辦理的事項要素進行動態維護和流程再造。負責建設和管理律師專家庫,參與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行政審批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的綜合性研究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調研課題的組織實施和業務指導,承擔重大課題的組織調研。負責信息宣傳、新聞發布、媒體溝通等工作。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重大決策事項、規範性檔案、契約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普法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執法監督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局機關權責清單。負責對納入縣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辦理的事項要素進行動態維護和流程再造。負責建設和管理律師專家庫,參與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行政審批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的綜合性研究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調研課題的組織實施和業務指導,承擔重大課題的組織調研。負責信息宣傳、新聞發布、媒體溝通等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
牽頭組織相關科室開展跨部門、跨層級的行政審批機制創新和流程再造。負責開展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制定政務服務管理制度,推進縣鎮兩級政務服務體系科學規範、高效運行。負責縣政務服務大廳的視窗布局調整。負責協調處理進駐部門在辦理審批服務事項中出現的爭議和糾紛。負責組織審批業務數據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科學發展綜合考核中涉及政務服務方面的考核工作。
牽頭組織相關科室做好重大投資項目的綜合諮詢和服務推進工作,對提報申請的重大投資項目開闢綠色通道,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並聯審批並實施督辦。組織協調部門建立健全投資項目代辦網路,並提供全程免費代辦服務。負責縣政務服務大廳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檢查考核評價。對進駐部門實牽頭組織相關科室開展跨部門、跨層級的行政審批機制創新和流程再造。負責開展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制定政務服務管理制度,推進縣鎮兩級政務服務體系科學規範、高效運行。負責縣政務服務大廳的視窗布局調整。負責協調處理進駐部門在辦理審批服務事項中出現的爭議和糾紛。負責組織審批業務數據統計分析工作。
承擔科學發展綜合考核中涉及政務服務方面的考核工作。牽頭組織相關科室做好重大投資項目的綜合諮詢和服務推進工作,對提報申請的重大投資項目開闢綠色通道,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並聯審批並實施督辦。組織協調部門建立健全投資項目代辦網路,並提供全程免費代辦服務。負責縣政務服務大廳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檢查考核評價。對進駐部門實施行政許可及其他政務服務事項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縣政務服務大廳的日常巡查和應急管理。負責縣政務服務大廳電子監察相關工作。負責處理服務對象對縣政務服務大廳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投訴。負責制定行政審批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建設規劃。
負責行政審批業務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和使用培訓。負責入口網站及新媒體的建設管理、日常運行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有關業務專網的工作銜接和管理,協調相關部門進行系統對接、數據共享。施行政許可及其他政務服務事項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縣政務服務大廳的日常巡查和應急管理。負責縣政務服務大廳電子監察相關工作。負責處理服務對象對縣政務服務大廳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投訴。負責制定行政審批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行政審批業務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和使用培訓。負責入口網站及新媒體的建設管理、日常運行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有關業務專網的工作銜接和管理,協調相關部門進行系統對接、數據共享。
(三)商事登記科
負責辦理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劃入的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市場準入等方面以及計量、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方面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負責辦理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劃入的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市場準入等方面以及計量、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方面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投資建設科
負責辦理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劃入的投資項目核准、技改項目核准、能評、水評、工程施工、商品房預售、建設類資質、抗震設防、水利工程、人防工程、園林工程及交通運輸涉及建設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負責辦理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劃入的投資項目核准、技改項目核准、能評、水評、工程施工、商品房預售、建設類資質、抗震設防、水利工程、人防工程、園林工程及交通運輸涉及建設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五)涉農事務科
負責辦理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劃入的農業、農機、畜牧、糧食、林業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負責辦理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劃入的農業、農機、畜牧、糧食、林業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六)社會事務科
負責辦理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劃入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衛生計生、教育體育、機構編制、外事僑務、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司法、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涉及道路運輸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負責辦理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劃入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衛生計生、教育體育、機構編制、外事僑務、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司法、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涉及道路運輸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七)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科
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政策起草和重大事項協調推進工作,督促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加強行業監管。負責制定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錄、服務流程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縣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會同相關部門、招標人監督中標人的信用履約情況,問詢受理項目完工報備工作。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政策起草和重大事項協調推進工作,督促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加強行業監管。負責制定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錄、服務流程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縣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會同相關部門、招標人監督中標人的信用履約情況,問詢受理項目完工報備工作。

行政編制

縣審批服務局(縣政務服務辦)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主任)1名、副局長(副主任)3名,科長(主任)7名。
縣審批服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評為“2020年度山東省級文明單位”。

現任領導

昌樂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李克鵬
昌樂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馬國蓮、郭鳳利、閆存全
昌樂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二級主任科員:田恆耀、趙洪亮、趙延勝
昌樂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正科級幹部:張文華
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昌樂分中心主任:閆志興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會同縣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縣委編辦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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