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的一個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樂縣物價局
- 辦公地址:昌樂縣
管轄區域,工作職責,
管轄區域
昌樂縣
工作職責
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上級物價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貫徹執行價格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上級物價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的貫徹實施。
二、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
三、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定和調整縣級管理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指導;建立和實施價格聽證會制度、價格公示制度。
四、負責管理國家行政機關收費、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服務收費;負責管理公益公用性事業價格;實施收費許可證和年審制度;治理亂收費。
五、負責全縣價格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受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查處價格違法案件,全面實施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制度。
六、建立健全全縣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監測分析市場價格動態及趨勢,及時反映市場與價格方面的重要情況和問題,組織開展價格政策研究,為政府價格決策服務。
七、負責全縣價格鑑證、價格認證、涉案物品估價和交通事故車損物評估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縣的價格管理工作;培訓基層和企業物價人員,指導企業用好定價權和建立內部價格約束機制;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負責價格法規、政策的宣傳。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