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縣旅遊局

昌樂縣旅遊局成立於2001年4月,是直屬縣政府領導、負責全縣旅遊業服務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局內部設定辦公室、業務科、人教科、財務科、旅遊服務中心、安全科六個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樂縣旅遊局
  • 成立時間:2001年4月
  • 職能:培育和完善全縣旅遊市場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縣旅遊業管理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定並指導實施全縣旅遊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開展全縣旅遊業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點旅遊產品的開發。
二、培育和完善全縣旅遊市場,研究擬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各旅遊企業工作。
三、負責全縣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引導全縣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工作,組織全縣旅遊信息網路建設。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負責縣內星級飯店的審核申報和國內旅行社的申報及行業管理;負責旅遊涉外飯店申報和旅遊設施定點工作;指導旅遊度假區和其他重點旅遊建設項目的實施。
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出國旅遊和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旅遊以及邊境旅遊政策;負責外國和港、澳、台地區在我縣開設旅遊機構的申報事宜;組織開展全縣旅遊對外合作與交流。
六、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監督實施國家、省、市有關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七、負責指導旅遊區、風景區等景點的規劃制定,協助進行規劃審定;監督各景點按規劃開發建設,確保景點開發突出特色,功能互補,有序進行;負責縣內景點包裝推介。

內設機構

辦公廳,辦公室,財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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