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圖縣審計局

昌圖縣審計局是昌圖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圖縣審計局
  • 內設機構:11個
機構簡介,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根據《遼寧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昌圖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編辦發〔2014〕18號)和《中共昌圖縣委昌圖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昌圖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昌委發〔2014〕19號)精神,設定昌圖縣審計局(正科級),為縣政府組成部門。

職能轉變

加強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資源審計和權力運行監督。

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研究制定審計法律、法規的實施辦法,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年度審計工作計畫,考評鎮(場)審計工作。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依法直接進行下列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對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鎮財政決算進行直接審計;
2.對縣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包括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縣屬事業單位及其他接受財政撥款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及資金使用效益進行直接審計;
3.對縣屬經濟實體的盈虧真實性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直接審計;
4.對縣屬地方金融機構和經授權審計的國有金融機構的信貸計畫執行情況和資產、負債、損益進行直接審計;
5.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直接審計,其中對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國有企業、接受財政補貼較多或虧損數額較大的國有企業有計畫的實行定期審計;
6.對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股份制企業進行直接審計;
7.重點基建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資金來源、使用情況和經濟效益進行直接審計;
8.對政府部門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直接審計;
9.對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援款項目及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進行直接審計;
10.對鄉科級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進行直接審計。
(三)向縣政府提交年度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交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進行行業審計和專項資金審計
(五)接受委託對鄉科級黨政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等與國家、省、市和縣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及領導關心、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的專項審計調查,並向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負責對民眾舉報的重大經濟案件進行查處。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參與制訂本縣財務規章制度,並對其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
(九)對全縣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社會審計組織的執業質量進行核查。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十)負責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審計局設定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信息宣傳、成果統計、綜合調研、信訪保密、安全保衛及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工資福利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負責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辦復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法制科
負責審計法規、規章及實施辦法、細則的草擬和報批;研究財政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有關建議;編制審計工作規則,安排年度審計工作計畫;對縣審計局審計項目進行覆核和跟蹤檢查;按照局領導安排,組織局機關審計項目質量監督檢查;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社會審計組織進行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核查;受理並組織審計聽證,負責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審計普法宣傳教育;負責對內部審計的業務指導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財政金融審計科
負責對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鎮(場)財政決算及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和使用效益進行審計;對稅收部門的征管工作進行審計監督;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對縣本級國有金融機構及所屬單位的信貸計畫執行情況以及財務收支、經濟效益進行審計;負責對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和財務收支及經濟效益進行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行政政法審計科
負責對縣本級行政機關、政法機關、人民團體、民主黨派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的審計;負責對縣本級的商貿企業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經濟效益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農業社保審計科
負責對農業、林業、水利、農機、畜牧、環保、人社等部門的財務收支情況及其管理的專項資金和專項基金的審計監督;負責對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的國際金融組織貸援款項目的財務收支、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扶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教科文衛審計科
負責對縣直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的審計;負責審計受縣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委託管理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專項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投資審計科
負責對縣政府各部門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施工企業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審計;負責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預決算審計;負責對縣直有關部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進行審計;負責對縣營工交企業進行財政收支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八)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一科
負責對縣直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及其他需要考察的幹部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負責對縣屬國有企業廠長(經理)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九)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二科
負責對各鎮(場)黨委、政府(辦事處)主要負責人及其他需要考察的幹部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十)電子信息審計科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管理、監督審計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履行“金審工程”的立項和開工建設程式;具體組織和協調項目實施工作,負責項目資金使用審批;組織編制計算機審計規範和技術標準;組織開發與推廣套用審計軟體和管理軟體;為局機關提供計算機技術服務,配合業務科(室)開展電子審計和輔助審計業務;管理、維護審計局的內部網路、網際網路站和計算機設備,協調指導審計系統的計算機系統管理維護工作;組織計算機培訓和考試;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一)監察室
負責對審計對象審計整改的督促、監察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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