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國正監場

昌國正監場,海鹽產場。場區在浙江定海縣(今舟山市)境內。唐寶應年間置富都監,後因喪亂廢。宋端拱二年(989)於富都監舊址建昌國正監場。熙寧六年(1073)分正監、東江、蘆花三場。元至正年間歲額鹽8 572引。明正統二年 史,負責巡察私鹽、督促鹽課。在地方則(1437)裁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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