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昌吉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昌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定市場監督和智慧財產權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實施註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組建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實施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配合上級部門開展反壟斷執法。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品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全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落實國家、自治區、自治州關於質量發展綱要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實施質量發展規劃和質量建設政策措施,推進質量發展工作,負責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推進名牌發展戰略,落實質量獎勵制度。開展產品質量事故調查。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工作。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察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較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檢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負責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制定市食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指導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工作,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監測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貫徹國家標準化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指導本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標準化工作,協調和處理有關標準化工作問題,在本市組織實施標準,推行採用國標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十六)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十七)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參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依職責監督實施生產、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十八)負責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開展藥物濫用監測。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行政許可及檢查、處罰,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負責化妝品經營、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負責許可權內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領域政策法規宣傳、信息發布工作。
(十九)負責本部門科技與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二十)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進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國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激勵機制,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實現信息便捷開放,加強產業專利導航,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度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的放心、用得放心、吃的放心。
4.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6.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和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協同,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深化市場監管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執法職能和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整合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多層次重複執法問題。加快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制建設,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大案要案查處力度。
(二十三)與其他部門職責分工。
1.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牲畜定點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管,負責獸藥、飼料等畜牧業投入品使用安全監管。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生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和標準制定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
(2)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對於既有餐飲服務同時兼有住宿、洗浴、娛樂等服務的公共場所,市場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分別負責餐飲服務安全監管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
4.與市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組織實施藥品發展規劃、計畫及相關政策措施落實工作,負責實施餐飲服務及酒類、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流通環節的酒類監管職責。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5.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市場內攤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督對無固定場所、未進入市場、流動經營的各類食品攤販的監管執法工作,依法取締違法經營行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監督下級部門的監管執法活動中如發現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應及時通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6.與市水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負責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飼料、飼料添加劑、漁藥和其他水產品養殖業投入品使用的安全監管。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人事科(黨建辦公室)
計畫財務審計科
紀檢監察室法規科(執法稽查科)
行政審批登記註冊科
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價格監督檢查科
信用、網路交易監管科
經濟檢查科(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
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科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質量計量監督管理科
智慧財產權保護科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二六工市場監督管理所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予“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優秀市場監管所”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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