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軍事管制委員會

195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西南局發出《關於處理雲南問題的基本原則的指示》,指出了軍事接管昆明的基本原則。1月19日,中共中央復電,完全同意西南局對雲南問題的處理方針和原則。

昆明市的軍事接管,在黨中央、西南局的領導下,在與盧漢正式協定後,採取自上而下全面系統的接管,避免了各地零星接管及部分接管;同時加強調查研究,通過地下黨組織與發動民眾相結合,做好移交的準備,體現了自下而上的民眾路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軍事管制委員會
  • 成立時間:1950年3月4日
  • 性質:臨時的過渡性政權
  • 相關陳賡任主任,周保中任副主任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昆明市

主要職責

195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西南局發出《關於處理雲南問題的基本原則的指示》,指出了軍事接管昆明的基本原則。1月19日,中共中央復電,完全同意西南局對雲南問題的處理方針和原則。
昆明市的軍事接管,在黨中央、西南局的領導下,在與盧漢正式協定後,採取自上而下全面系統的接管,避免了各地零星接管及部分接管;同時加強調查研究,通過地下黨組織與發動民眾相結合,做好移交的準備,體現了自下而上的民眾路線。
1950年3月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南軍區昆明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這是臨時的過渡性政權,由陳賡任主任,周保中任副主任,郭天民鄭伯克、安恩溥、潘朔端、谷景生、謝崇文、曾恕懷、胡榮貴為委員。後又增補陳盛年、孫天霖、萬保邦為委員。
昆明市軍管會制定了《昆明市軍管會組織條例》。條例規定昆明市軍管會的具體任務是:實施人民政協共同綱領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城市政策,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的約法八章及西南軍政委員會、西南軍區的命令和指示;開展鎮壓反革命活動,肅清潛伏本市的反動殘餘,逮捕戰犯及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領導本市人民建立革命秩序,並系統地成立人民的革命政權,實行新民主主義的政策;接收公共機關、產業、物資及其他公共財產,沒收官僚資本;保護各界人民的正當權利,恢復市政建設事業,保護守法的外僑生命財產安全等。到1952年底,以上任務基本完成。
昆明市軍管會組織機構,根據接管任務分別設定公安、軍事、財經、工業、交通、政務、衛生、文教8個接管部和昆明市警備司令部、房產物資管理委員會等,做到各司其職,明確分工負責。
在軍事接管中,全市共派出軍事代表105人,接管人員1657人。昆明市軍管會制定了《軍事代表的職責和任務》、《接管人員紀律》、《關於切實保護接管物資,免除破壞耗損的注意事項》等,強調嚴格遵守《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和入城紀律,保持艱苦樸素的作風,不得接受任何公私饋贈等。
3月6日,昆明市軍管會發出公告:要求被接管部門、所有工作人員均須遵守約法八章,各守崗位,保護財產、檔案及一切公物,不得擅離職守。同日,召開接管部門的幹部和被接管機關股長以上幹部會議,陳賡在講話中要求接交雙方堅持團結第一,破除成見,互相諒解,不算舊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他強調要三個人的飯,五個人吃,渡過暫時的難關。在接管中,由於貫徹了領導與民眾相結合,自上而下全面系統接管與自下而上發動民眾相結合的接管方針,充分調動了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責任感;由於地下黨在盧漢起義後,就組織力量做好移交的準備,因而在較短的3個多月時間內順利地完成了接管的任務。昆明市軍管會先後共接管原雲南地方政權機關和國民黨中央系統的軍、政、警、財經、工礦企業等單位共139個,其中公營工業企業31個,農林水利、行政事業機構32個,大學2所、公立中等學校9所,公立醫院4所,鐵路655公里,公路5079公里,接管了所屬全部物資、器材、設備和現金、外幣等公有財產。接管的人員除起義部隊暫編12軍、13軍由雲南軍區整編外,軍管會直接接收軍、政、經、警等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公教人員共5萬餘人。對接收的人員,遵照中央“包下來,適當安排工作”的方針,統籌安排,進行團結、爭取、教育,改造。對舊政府和舊軍政人員,除個別反動分子外,絕大部分由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吸收留用,給予工作、生活出路,在工作中進行學習和改造。接管後,除自願回家的1000餘人發給足夠的旅費和遣散費外,有4500餘人分別送軍政大學、革命大學及各種短期訓練班進行學習、培訓,其餘都予以留用。對這些人的工資開始採取“基本維持原狀,個別調整”的方針,個別工資過高的單位,由民眾自動提出減薪,以減少國家開支,糾正某些不合理現象。各級行政部門從5月份起,規定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最低(工資)每月折合大米150市斤左右,最高700市斤左右。
城市的接管與社會改造,新民主主義改革和建設的全面展開,工作千頭萬緒,中共昆明市委提出把“依靠工人階級、變消費城市為生產城市,恢復和發展生產”作為黨的中心工作,為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制度而鬥爭。
建立人民民主政權
昆明市軍管會於1950年3月接管了全省原有的專員公署,將專區重新劃分,陸續建立12個專員公署。3月10日,正式成立雲南省人民政府。3月28日,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長潘朔端,副市長谷景生、曾恕懷;10月任命丁榮昌為副市長。行政區劃仍沿襲舊制,轄城內8個區。總面積7.8平方公里。1950年8月30日,省政府將昆明縣(相當於今官渡、西山兩區)由武定專區劃歸昆明市管轄。同年12月將二區分別歸併一、三區後,共設7個區1個縣。總面積1927.39平方公里。
昆明市舊政權系統,由軍管會政務接管部派出以方章為組長的接管組進行接管。原昆明市政府管轄的民政、財政、地政、教育、工務、警察(下轄8個分局)等共6個局,秘書、人事、會計等3個室和8個區公所,直屬人員共500餘人。接管組多次與起義的曾恕懷市長等共同商議,做好移交接管工作。順利接管民政局、財政局,撤銷了地政局,將其房地產管理業務歸併財政局;將接管的工務局改為建設局;秘書、會計、人事3室改建為辦公室和人事科。
公安接管部派出陳亞生、周興伯率軍事代表、聯絡員80餘人,在地下黨及黨的外圍組織“新民主主義警察同盟”的協助下,接管昆明市警察局及所轄8個分局,成立昆明市公安局。撤銷原昆明市警察局及所轄8個分局,新成立8個公安分局。3月31日,新任命的市公安局局長丁榮昌到職。
文教接管部接管了昆明市教育局,改稱昆明市文教局;衛生接管部接管了昆明市的衛生醫療機構,新成立昆明市衛生局;財經接管部接管了原屬省管的國稅局和稽徵處,成立昆明市稅務局。以上3個局均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管轄。
政務接管部接管昆明地方法院、監獄、看守所等,3月30日正式成立昆明市人民法院,經竹如任院長。同時成立昆明市民政局,方章任局長。因當時尚未具備召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選舉人民政府領導人的條件,包括市長、副市長及所屬各局局長,均由省人民政府任免。
昆明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機構設定,初期只設民政、財政、稅務、工商、勞動、建設、文教、衛生、公安等9個局和人民法院。並設秘書長領導秘書室,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後來,陸續增設財政經濟委員會、企業局、合作總社、糧食公司和人事科,將秘書室改為辦公室。1950年4月中旬,昆明市市長潘朔端任命昆明市各行政區區長、副區長,委派他們接管8個區公所,建立起基層人民政權。4月6日,昆明縣人民政府成立,雲南省人民政府委任金定為昆明縣縣長(8月30日,省人民政府決定將昆明縣由武定專區劃歸昆明市領導)。至此,順利完成了對昆明市舊政權系統和一切公共機關的接管任務,建立了新的人民民主政權,中國共產黨在昆明市成為執政黨。
為了加強黨和政府與人民之間的聯繫,發動各界人民協助政府進行各項民主改革和建設工作,昆明市軍管會和昆明市人民政府邀請昆明市各界人士代表組成昆明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籌備委員會,由周保中任主任委員,潘朔端、谷景生、徐嘉瑞、王少岩任副主任委員,進行代表會議的籌備工作。1950年4月27日,在昆明人民勝利堂召開第一次昆明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出席會議的代表340名,中共昆明市委書記谷景生在會上致開幕詞。昆明市軍管會副主任周保中作《昆明接管工作和今後施政方針》的報告,報告著重闡明了昆明市今後的施政方針和任務。9月26日至10月3日,昆明市召開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這次會議以調整工商業為中心,著重討論改善公私關係、勞資關係等問題,做到公私兼顧、勞資兩利,使新民主主義的各種經濟成分,在國營經濟領導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會議還進一步討論了減租退押,改善城鄉關係,進行思想動員,支持農村有步驟地消滅封建剝削制度,迎接經濟建設的新高潮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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