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辦國中招生政策

昆明市民辦國中招生政策

昆明市民辦國中招生政策由昆明市招生委員會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民辦國中招生政策
  • 主管部門:昆明市招生辦
  • 頒布時間:2015年
  • 適用範圍:昆明市民辦學校
原則,措施,要求,

原則

堅決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採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的規定。通過國中招生制度的改革,規範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素質教育,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和家庭經濟負擔,促進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昆明作為邊疆少數民族省份唯一的特大城市,情況複雜,矛盾多,優質教育資源分布不均,難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旺盛需求,距今年小升初工作時間緊,必須尊重教育規律,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地推進國小升國中 “免試入學”工作。
堅持“穩妥過渡、逐步推進”的原則,有計畫、分步驟、循序漸進地推進國小升國中工作,確保2015年全面實施“免試入學”要求。任何學校均不得以奧數考試成績或其他學科競賽成績作為錄取依據,也不得通過培訓機構考試錄取。

措施

2014年,公辦國中入學一律按照“以校劃片,結合戶口和居住地(人戶分離的以實際居住地為主),免試、免費、就近或相對就近分配入學”的辦法執行;民辦國中學校招生,條件成熟的學校應按照“免試入學”要求招錄學生,條件不成熟的學校可按照“網路報名、學校測評、雙向選擇”的方式招錄,每個國小畢業生只能填報1至2所民辦國中學校。
從2015年起,全面實行“免試入學”。公辦國中入學維持“以校劃片,結合戶口和居住地(人戶分離的以實際居住地為主),免試、免費、就近或相對就近分配入學”的辦法不變;民辦國中學校招生擬按照“網路報名、免試入學、雙向選擇、學校自主”的原則招錄學生,分兩個批次錄取,第一批次錄取:昆明市轄區內已報名的國小畢業生,由民辦國中學校採取電腦搖號或隨機派位等方式,按照當年招生計畫不低於50%的比例錄取;第二批次錄取:昆明市轄區內報名未被第一批次錄取和轄區外報名的國小畢業生,由民辦國中學校採取參考國小綜合素質評價、面談等方式,按照當年招生計畫不高於50%的比例錄取。錄取比例和操作方法將根據年度實際情況逐步完善。

要求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法保障轄區內每位適齡兒童少年都有公費學位,對昆明市轄區內國小畢業生報民辦國中學校未被錄取的,由各縣區依法統籌安排入學,確保義務教育責任區100%覆蓋,不留盲區和盲點。
按照“市級協調、縣區落實、學校負責”的原則,在深入調研、認真分析、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出台民辦國中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各民辦國中學校制定具體招生辦法,做好招生工作,及時向學生和家長公布招生相關信息,並自覺接受社會和職能部門的監督。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民辦國中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對不按規定執行的民辦國中學校,其招生結果不予認定,不辦理學籍,年檢視為不合格,並向社會公示。同時,相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對違規違紀的當事人依法進行追究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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