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昆明市工商聯成立於1952年12月。伴隨著共和國前進的腳步,走過了50多年的光輝歷程, 昆明市工商聯按職能圍繞市委、市政府各個階段的中心工作,結合自身實際開展工作。在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為促進發展社會生產力、增加社會供給、活躍市場、光彩事業、開闢新的就業渠道、安排下崗工人、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等方面作出了積極貢獻。
建國初期,昆明市工商聯按照黨和政府的安排部署,積極開展“愛國主義、國際主義、社會主義”等教育活動,團結廣大工商業者,為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 實現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改革開放以後,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團結、幫助、引導、教育”方針,培養和造就一支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隊伍,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經過50多年的發展,昆明市工商聯組織不斷發展壯大,已組建16個行業商會、異地商會,會員3848個。其中:企業會員1077個,團體會員48個,個人會員2723個。
機構職能
根據《章程》,昆明市工商聯職能和任務概括起來有以下幾方面:
參與昆明市大政方針及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的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參政議政;
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進行自我教育,提倡愛國、敬業、守法,提高會員素質;
團結、幫助、教育、引導非公經濟健康發展,代表並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薦工作;
開展工商專業培訓,幫助非公企業改進經營管理,提高生產技術和產品質量;
為會員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會計、融資、專業培訓等服務;
開展對外聯誼活動,增進友誼和促進經貿合作。舉辦交易會、展銷會,組織會員出國、出境考察訪問,幫助開拓國內、國際市場;
為會員提供有關證明,協調關係,調解經濟糾紛。
昆明市工商聯願同中外各工商團體、企業組織和人士建立廣泛聯繫,加強合作,共同發展!為現代新昆明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機構設定
昆明市工商在線上關內設機構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職責
1.負責機關內部日常事務管理,承擔機關綜合服務;
2.承擔駐會領導的秘書工作,聯繫兼職副主席(副會長),協調和服務會領導、各處室有關工作事項,檢查督促機關各項工作的落實;
3.負責草擬本會綜合性重要檔案和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等文稿,負責起草會員代表大會、執委會、常委會工作報告和會領導講話、重要會議檔案;
4.負責信訪、機要、保密、公務接待、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工作;
5.負責機關組織人事、工資福利、社會保險、計畫生育等工作;
6.負責本會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各處室做好專業性會議會務工作;
7.負責機關效能建設、文化建設、機關平安單位創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抓好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
8.承擔會費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牽頭負責會費收繳和管理;
9.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0.負責工商聯工作信息的收集、報送和本會網站建設、維護工作;
11.承辦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員處工作職責
1.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工商聯(商會)會員組織的發展管理和建設工作,掌握會員組織動態,了解會員企業發展狀況,提出指導意見;
2.負責直屬行業商會、異地商會的發展、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直屬行業商會、異地商會開展會務工作,組織會員參加各種活動;
3.負責直屬會員發展和服務管理工作,廣泛聯繫會員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建立和實施與會員、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聯繫制度,建立、完善和管理會員資料庫;
4.負責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薦、考察和檔案管理工作;
5.組織會員參加各類活動,反映會員意見,協調解決會員反映的問題;
6.負責聯繫市工商聯執委、常委、直屬會員、原工商業者;
7.負責推薦表彰先進會員、優秀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工作;
8.負責聯繫協調相關部門,做好非公經濟組織和人士參與加強創新社會管理工作;
9.協助辦公室做好會費收繳和管理工作;
10.承辦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經濟聯絡處工作職責
1.負責聯繫和指導全市各級工商聯組織開展經濟工作和對外聯絡工作;
2.掌握非公有制企業發展狀況,開展和參與專項經濟問題以及對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經濟發展態勢的調查研究;
3.負責為非公有制企業提供政策諮詢、科技、管理、融資、人才、經濟合作項目等服務,組織會員企業舉辦和參加各種經貿活動,參加國內商品展銷、商務洽談、經貿考察以及商品評優等活動,組織會員組團出國(境)開展經貿交流、考察訪問,推動會員開拓國際市場,協助政府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等;
4.負責組織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積極參加昆明青年創業促進會和“光彩事業”等重大經濟活動和社會公益事業,承擔昆明青年創業促進會、昆明市光彩事業促進會的日常工作,表彰宣傳光彩事業先進典型;
5.負責參與勞動爭議“三方協調機制”,做好非公有制企業維權、推進建立和諧勞動關係,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協助企業會員處理經濟糾紛,協助開展非公有制經濟民商事糾紛仲裁工作,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對有關非公有制經濟維權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6.負責與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制度,參與有關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的討論和研究,對會員企業的典型經濟案例和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7.負責聯繫國外、境外、省外商會組織及工商經濟界人士工作,推動經貿合作和技術交流,承辦涉外會議和接待工作;
8.負責本會外事活動的報批、有關組團安排和外事紀律教育,承辦本會機關人員因公出國(境)手續,辦理會員因公出國(境)事宜,為會員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出國出境進行商務、公務活動辦理政審、出具證明;
9.負責組織、協調商會組織和會員企業做好綜治維穩工作;
10.負責聯繫和協調相關部門,做好非公經濟領域人才工作,做好會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定的服務工作;
11.承辦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調研處工作職責
1.負責聯繫和指導全市各級工商聯組織做好參政議政和調查研究工作;
2.負責圍繞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開展調查研究,確定調研課題,撰寫調研報告,為黨委政府提供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3.負責參政議政工作,提出在市政協會議上的發言、提案的建議,對本會在參政議政、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會員參政議政;
4.負責做好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
5.負責本會史料及工商史料的收集、整理、撰寫和研究工作;
6.參與相關的經濟活動,與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制度,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省工商聯的重點工作,為本會會務、商務提供資料;
7.承辦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宣傳教育培訓處工作職責
1.負責聯繫和指導全市各級工商聯組織做好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2.負責宣傳黨和政府關於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工商聯工作的方針政策;
3.負責宣傳非公有制經濟企業的先進典型和代表人士的優秀事跡;
4.負責開展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會同市委統戰部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訓工作;
5.負責對會員及機關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6.負責編輯出版《昆明商會》工作;
7.負責本會會務活動的宣傳報導工作,聯繫新聞單位,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宣傳報導工作;
8.負責本會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9.承辦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直屬機關黨委工作職責
1.負責在機關和所屬非公經濟黨組織中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級黨組織的指示、決議;
2.負責制定和檢查機關黨委的工作計畫、決議的執行情況,按時向黨委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商會組織和非公有制企業會員的黨建工作,負責所屬黨組織黨員的組織關係接轉,以及黨費的收繳工作;
4.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努力發揮黨委、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加強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做好黨員民主評議工作;
5.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
6.負責機關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機關紀委全面履行“保護、懲處、監督、教育”職能,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7.同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保持密切聯繫,交流情況,支持他們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8.完成上級黨組織和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