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歷史
2009年,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辦發〔2009〕19號),設立昆明市商務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
2019年3月11日,昆明市商務局正式掛牌成立,同時加掛昆明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市內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外商投資、對外投資和口岸建設發展的相關政策、規章和地方性法規,提出全市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負責商品流通的行業監督和管理;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動經營標準化、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擬定商貿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法規、規章;負責商品流通的行業監督和管理;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節能型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政府儲備工作;負責全市定點屠宰及拍賣、典當、舊貨等特殊流通業的管理;負責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市場流通秩序。
(四)擬訂全市商業網點規劃,協助有關部門合理確定商業網點的數量、規模和業態,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進城鄉市場協調發展。
(五)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統籌管理全市各類商品進出口和服務貿易、技術貿易、加工貿易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促進全市對外貿易的發展。
(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外包和服務出口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服務外包業務的開展。
(七)建立全市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協助做好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
(八)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依法核准、轉報、審批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協調指導全市利用外資工作,提升利用外資的規模和水平。
(九)研究提出全市對外經濟合作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指導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工作,促進昆明與東協等國的經濟技術合作;負責境外罌粟替代發展工作。
(十)協調規範商務市場經濟秩序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商貿系統行業協會的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申報口岸的開放、建設規劃;指導、協調口岸建設,負責推動口岸“大通關”工作,推進口岸通關便利化。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檔案、保密、安全保衛、車輛、固定資產管理、後勤服務、接待聯絡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局主要工作目標的制定及考核;負責領導批示交辦件及重要檔案、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省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法規處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對我市的影響;研究我市國內外貿易流通和管理體制改革;貫徹實施國家、省內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外商投資等方面政策法規的監督檢查,組織或參與擬訂全市經貿法規性檔案和規章並負責監督實施;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工作及法律事務工作;擬訂商務信息化建設、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有關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昆明市企業加快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國內市場;建立和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負責開發和利用商務信息資源,組織商貿領域信息化的培訓與交流工作; 負責政務信息(包括電子商務硬體設施、商務系統信息網路管理)處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規劃財務處
擬訂我市國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與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有關的財稅、信貸、價格、保險等政策;牽頭與相關處室做好國家、省、市各項內外經貿項目扶持資金的收集、申報、審核和跟蹤問效;負責申報、監督和管理本局各類內外貿業務資金和專項基金,監督、指導相關單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的預算、財務、會計工作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對外貿易處
負責管理全市對外貿易;編制對外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對外貿易結構調整,協調、促進機電和高新技術出口企業的品牌建設和推廣、產品認證和產品出口工作;跟蹤分析重點企業、重要商品進出口進度情況;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展洽會;做好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和加工貿易審批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統計分析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處
指導和管理對外投資、境外加工貿易和研發、境外資源開發、境外農業與加工業開發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初審國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類除外)並進行監督管理;監測、分析對外投資企業運行情況;推動建立外派勞務合作基地;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對外援助、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並進行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各類企業申請對外承包工程、設計諮詢和勞務合作的資格的上報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的培訓工作;指導、協調昆明市國際民間組織合作促進會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相關事項。
外國投資管理處
依法核准、轉報、審批外商投資企業的契約、章程和外商投資項目的相關變更事項及進口設備事宜;頒發批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批准證書》;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及利用外資統計匯總工作;協助市招商引資考核辦做好招商引資目標責任制的外資考核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資情況,參與擬訂全市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措施;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情況;負責做好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會等有關服務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貿易服務管理處
配合擬訂全市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配合提出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的措施和建議;推廣、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特許經營、貿易代理等現代流通方式;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總部經濟、樓宇經濟工作;指導服務全市批發、零售、住宿、免稅商店和居民服務等行業;負責昆明市家政服務網路中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協調全市貿易貨物運輸、倉儲工作;負責協調組織企業參加在國內舉辦的經貿展銷會、洽談會;負責全市商務流通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對全市流通領域成品油的監督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指導、協調、服務昆明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管理工作,促進再生資源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場建設和運行調節處
負責編制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指導大型商品市場的規劃建設;監測、分析本市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市場供求狀況,完善市場監測體系;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協調重大節日活動的市場保障;組織開拓全市城鄉市場;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工程,促進城鄉市場發展;負責市城市規劃範圍內畜禽屠宰廠(場)定點設定規劃、建設、搬遷及關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商貿秩序處
代表商務主管部門維護內外貿易公平秩序。建立完善商務投訴處理系統,逐步搭建商務執法隊伍;指導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建立商務秩序的有效運行管理監督體系;負責藥品、酒類流通、直銷、典當、拍賣、鮮蠶繭、品牌汽車、二手車等特種行業的管理服務;指導督促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零售商促銷行為;負責畜禽定點屠宰廠(場)資格審核上報及定點屠宰許可證的發放、註銷和年檢,按照《昆明市牛羊屠宰管理辦法》對定點屠宰企業實施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對東南亞周邊國家商務領域執法工作的對接交流,維護外經、外貿秩序;協調做好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口岸發展處
執行國家及全省口岸建設與發展的相關政策和規劃;參與昆明市航空、陸路、水務口岸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配合省商務廳、海關、發改等部門做好昆明地區口岸建設與發展工作;配合做好昆明口岸建設和管理扶持資金的計畫、申報、審核工作;配合做好口岸重大問題研究、查驗、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參與提升對口岸功能、通關便利、貨物集散快捷有較強促進作用的物流體系建設工作;配合做好口岸信息化工作,建立與海關、查驗等部門的聯繫制度,採集並作出昆明口岸建設、口岸運行情況年度分析報告;適時提出促進昆明口岸建設與發展工作的政策措施建議;綜合促進雲南昆明口岸大通關進程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局黨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做好本機關公務員及工勤人員的錄用、考核、獎懲、考察、晉升、任免、教育、培訓、交流、調配、退休等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局機關機構改革和編制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工資福利勞動保障及統計工作; 負責做好本機關在職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原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及改制企業黨組織屬地化移交工作;負責局系統軍轉幹部、退伍戰士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局機關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機關各處室考勤工作的收集匯總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普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離退休工作辦公室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機關離休幹部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執行好老幹部“兩項待遇”的政策,負責機關離休幹部醫療費及身體保健工作;組織開展各項有益於老幹部身心健康的活動;協調指導老幹部在三個文明建設中發揮作用;負責重大節日老幹部的慰問及各項活動的計畫、組織、安排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抓好對離退休幹部社團組織的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檔案管理工作;辦理離退休老同志喪事及對遺屬的安撫慰問工作;指導局屬企、事業單位的離退休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便民中心視窗
按照“兩集中、兩到位、四進中心”規定,負責實施《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昆明市市級行政審批項目的公告》中涉及本局行政審批、管理服務項目的接件、辦理、返件等審批和服務工作;按照市政務中心要求,做好行政審批管理體系的規範操作和運行;負責完成本局視窗行政審批事項及管理服務項目的電子監察系統網上審批和統計工作。
境外罌粟替代發展辦公室
統籌協調昆明市境外罌粟替代發展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昆明市境外替代發展規劃以及有關管理制度;對昆明市企業對外開展替代發展的項目初審並實施監督管理,全面監測分析昆明市境外替代發展運行情況並進行績效評價;組織昆明市企業申報資金項目;申報和組織實施昆明市境外罌粟替代種植返銷國內農經產品進口計畫指標;加強與昆明市替代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單位的協調。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昆明市支會
負責中國貿促會昆明市支會的業務工作及聯繫國內外進出口商會、行會、協會組織;向企業和機構提供貿易、經濟、技術合作的信息、諮詢服務、介紹合作對象、提供有關涉外法律服務;聯絡國外商會、經貿團體、企業屆,負責組團參加國外經貿展覽會,開展對外交流活動;接待、組織國外團組在我市舉辦的經貿、技術展覽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楊志武同志任昆明市商務局副局長;
黃焰同志任昆明市商務局副局長;
完同良同志任昆明市商務局副局長;
趙斌同志任昆明市商務局副局長。
人員編制
昆明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62名(含離退休工作人員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正縣級)、副局長4名(副縣級),中層領導職數21名。機關黨委專職書記1名,專職紀檢監察員1名(正科級),離退休人員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1名(副科級)。
其他事項
(一)與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作關係
《昆明市招商引資項目》由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昆明市投資促進局、昆明市商務局共同擬定,並聯合對外發布。
(二)與昆明市投資促進局的工作關係
昆明市投資促進局負責招商引資工作;昆明市商務局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和協調服務工作。
(三)與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工作關係
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行使《昆明市生豬屠宰條例》第31條、第34條和《昆明市牛羊屠宰管理辦法》第18條所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昆明市商務局負責其餘條款的監督管理。
(四)昆明市商務局管理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昆明市支會、昆明市財經商貿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