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停止執行涉及行政許可的規章規範性檔案有關條文的決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停止執行涉及行政許可的規章規範性檔案有關條文的決定》在2004.07.01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停止執行涉及行政許可的規章規範性檔案有關條文的決定
  • 頒布單位:昆明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4.07.01
  • 實施時間:2004.07.01
2004年7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四年七月一日
為維護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對33件規章規範性檔案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不符的63個條文停止執行,具體條文如下:
1、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滇池封湖禁漁的通告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0]21號
停止執行第四條出售非滇池水產品證明的許可。
說明:按《滇池保護條例》及通告的其它規定執行。
2、昆明市內河航道、碼頭、渡口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復[1990]34號
停止執行第十八條客運碼頭設定經營攤點審批。
說明:按《雲南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執行。
3、昆明市煙塵控制區管理暫行規定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1]85號
(一)停止執行第十一條第(一)項消煙除塵合格證審核發放。
(二)停止執行第十一條第(三)項本市出產除塵器的生產鑑定許可。
(三)停止執行第十一條第(四)項在本市生產或銷售的E級鍋爐、茶水爐鑑定認可。
(四)停止執行第十三條第(一)項焚燒有毒有害氣體許可。
說明:按確定的煙塵控制區達標要求執行。
4、昆明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規定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1]207號
停止執行第十四條人防工程平時使用許可。
說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5、昆明市機動車洗車場建設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1]228號
停止執行第四條機動車洗車場設立許可和洗車場擴建、遷建、變更、停業許可。
說明:審批事項已被《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取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省市規劃管理條例、《昆明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執行。
6、昆明市粉塵危害分級監察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復[1991]41號
(一)停止執行第七條對產塵單位的檢測人員的考核認證。
(二)停止執行第八條對粉塵危害分級檢測儀器的認可。
(三)停止執行第十條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的工程項目,在試產時對其進行粉塵危害程度分級檢測。
說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執行。
7、安寧溫泉風景名勝區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2]26號
停止執行第二十條風景區內經營活動前置審批。
說明:按《雲南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執行。
8、昆明市城鎮管理監察暫行規定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3]105號
停止執行第十條夜間施工許可審批。
說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執行。
9、昆明市性病防治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復(1993)60號
(一)停止執行第七條集體、個體診所從事專科性性病診斷和治療業務的審批。
(二)停止執行第十條查閱性病病歷和統計資料的審批。
說明:按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執行。
10、昆明市殘疾人專用機動車管理規定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4]59號
(一)停止執行第七條購買殘疾人專用機動車審批。
(二)停止執行第九條殘疾人專用機動車銷售經營審批。
(三)停止執行第十二條殘疾人專用車改裝、改變車身顏色審批。
說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
11、昆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規定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5]72號
停止執行第二十五條在村鎮規劃區內建蓋臨時設施審批。
說明:按國務院《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執行。
12、昆明市貫徹《檔案法》實施細則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5]84號
(一)停止執行第九條其他部門設定專門檔案館審核。
(二)停止執行第十一條非檔案崗位人員從事檔案管理、鑑定、諮詢服務資質認定。
(三)停止執行第十三條基本建設工程、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和重要設備等項目檔案驗收。
說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13、昆明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7]34號
(一)停止執行第十一條機動車駕駛員學員證審核發放。
(二)停止執行第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證審核發放。
說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
14、昆明市流動就業管理規定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7]54號
停止執行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就業訓練機構跨地區招生的審批。
說明:按《雲南省職業介紹條例》執行。
15、昆明市居住區物業管理試行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7]85號
(一)停止執行第十一條組建管委會審批。
(二)停止執行第十五條《物業管理資格證書》審核發放。
說明:按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執行。
16、昆明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8]21號
停止執行第十條機動車尾氣專項治理維修企業和維修人員資質證書審核發放。
說明:改為登記備案。
17、昆明市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和建築節能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8]35號
停止執行第七條新建、擴建粘土實心磚廠許可。
說明:按國務院關於新型牆體材料的意見執行。
18、昆明市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8]39號
(一)停止執行第十四條勞務市場許可證的審核發放。
(二)停止執行第二十九條第五項勞務招聘洽談會審批。
說明:按《雲南省職業介紹條例》執行。
19、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在高考期間嚴格控制噪聲污染的通告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8]58號
停止執行第一條申辦城市規劃區內夜間施工許可審批。
說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執行。
20、昆明市城鎮二次供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8]67號
(一)停止執行第六條新建、改建、擴建的二次供水設施的選址和設施審查、竣工驗收。
(二)停止執行第七條《二次供水水箱使用合格證》審核發放。
(三)停止執行第七條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審核發放。
(四)停止執行第十二條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企業設立的審批。
(五)停止執行第十三條二次供水設施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和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人員《健康合格證》審核發放。
說明:由衛生部門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和要求進行監督管理。
21、昆明市食品衛生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8]72號
(一)停止執行第十二條健康合格證(卡)的審核發放。
(二)停止執行第十四條設定污水排放渠道和相應的售貨亭、台和防雨、防曬、防蠅、防塵、果皮箱等衛生設施的審批。
(三)停止執行第十七條食品經營臨時衛生許可證審核發放。
說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22、昆明市“一日游”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8]76號
(一)停止執行第五條“一日游”服務資質審批。
(二)停止執行第七條“一日游”車輛審批。
(三)停止執行第八條《旅遊業從業人員資格證》審核發放。
說明:按國務院《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和《雲南省旅遊業管理條例》執行。
23、昆明市旅遊從業人員資質管理暫行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8]77號
停止執行第五條《旅遊業從業人員資格證》審批。
說明:按國務院《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和《雲南省旅遊業管理條例》執行。
24、昆明市建築材料、渣土運送及處置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8]112號
(一)停止執行第五條運送、處置建材、渣土“資質證”、“資格卡”審核發放。
(二)停止執行第七條“處置證明單”的審核發放。
(三)停止執行第八條“準運證”審核發放。
說明:按《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執行。
25、關於對《昆明市'一日游'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
發文字號:昆政辦[1998]63號
(一)停止執行第三條一日游營運車輛資格審批。
(二)停止執行第七條“一日游”旅遊業務的單位和個人資格審核、年審及“一日游”客運的機動車輛定點、定線經營審批。
(三)停止執行第八條第二款“一日游”旅遊業務的單位經營資格審核。
說明:按《雲南省旅遊業管理條例》執行。
26、昆明市拍賣業管理暫行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辦[1998]79號停止執行第六條昆明市市級有關部門對拍賣企業設立、分立、合併、變更的前置審批。
說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執行。
27、昆明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9)23號
(一)停止執行第七條入城通行證審批(含貨運車輛和核定載人數13座以上的客運車輛、機車)。
(二)停止執行第十三條拖拉機、畜力車、人力板車進入一環路以外、二環路以內的審批。
(三)停止執行第四十七條中關於復訓的內容。
說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
28、昆明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試行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9]65號
停止執行第八條已購公房上市交易準入證審核發放。
說明:審批事項已被《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取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執行。
29、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2000]68號
(一)停止執行第六條盲人保健按摩人員從業資格證書的審核發放。
(二)停止執行第七條盲人保健按摩機構開業資格證書的審核發放。
說明:按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執行。
30、昆明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2001]3號停止執行第七條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
說明::審批事項已被《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改變管理方式,不再作為行政許可事項,施工圖設計按照規劃管理程式執行。
31、昆明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39號
(一)停止執行第八條《房屋租賃證》審核發放。
(二)停止執行第八條《出租房屋治安許可證》審核發放。
說明:審批事項已被《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取消,由公安、房管部門按照治安管理和房屋租賃管理要求加強日常監管。
32、昆明市預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1號
停止執行第六條主城規劃區範圍內的各類建設工程項目,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審批。
說明:按國務院進一步加快發展散裝水泥的意見執行。
33、昆明市道路停車泊位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4號
(一)停止執行第七條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的設定審批。
(二)停止執行第十六條占用、取消或改變泊位用途的審批。
說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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