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地農田最佳化施肥項目溫室氣體減排量核算技術規範

《旱地農田最佳化施肥項目溫室氣體減排量核算技術規範》是2019年07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旱地農田最佳化施肥項目溫室氣體減排量核算技術規範
  • 外文名: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ccoun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reduction projects of fertilizer optimization and efficiency enhancement in nonirrigated farmland
  • 標準編號:T/ZGCERIS 0007—2019
  • 實施日期:2019年07月01日
  • 發布日期:2019年06月28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王立剛、王迎春、李建政、張婧、劉平奇、董利鋒、楊澤慧、陳軼星、張文、孫志岩、朱法江、曲麗。

起草單位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證認可技術研究所、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低碳農業協會、北京世紀科環生態農業研究院。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旱地農田最佳化施肥溫室氣體減排項目規範性性引用檔案、術語與定義、核算流程、基準線識別、核算方法、監測及數據質量要求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於旱地農田實施最佳化施肥技術所導致的溫室氣體減排的核算。主要適用旱地農田,基準線情景為當地農民常規施肥管理措施;項目活動執行期至少在5年及以上,具有5年的作物產量和肥料施用記載;並且項目活動的實施不能導致產量的下降(與基準線水平相比在5%之內)。

主要內容

本標準根據國家現行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規定了旱地農田最佳化施肥溫室氣體減排項目規範性性引用檔案、術語與定義、核算流程、基準線識別、核算方法、監測及數據質量要求等內容。本標準主要適用旱地農田,基準線情景為當地農民常規施肥管理措施;項目活動執行期要求至少在5年及以上,具有5年的作物產量和肥料施用記載;並且項目活動的實施不能導致產量的下降(與基準線水平相比在5%之內)。本標準溫室氣體排放包括化肥生產過程耗能排放、化肥施用農田直接排放和化肥施用農田機械耗能排放等3個方面,明確提出了不同方面的溫室氣體排放源與核算方法,為我國《到2020年化肥零增長行動計畫》的實施和環境效應評價提供了方法學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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