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總帳核算形式

日記總帳核算形式是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再根據記帳憑證編制匯總記帳憑證,然後據以登記總分類帳的一種帳務處理程式。其主要特點是先根據記帳憑證定期編制匯總記帳憑證,期末再根據匯總記帳憑證登記總帳。

在匯總記帳憑證帳務處理程式下,除仍應設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帳憑證外,還要據以編制匯總收款憑證、匯總付款憑證和匯總轉帳憑證。此外,仍須設定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和一定種類的明細分類帳。由於匯總記帳憑證反映了帳戶的對應關係,所以總分類帳也採用三欄式。
匯總收款憑證、匯總付款憑證和匯總轉帳憑證都是分別根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帳憑證進行匯總填制的。匯總的期限一般不應超過10天,每月至少匯總3次,每月填制1張,月終結算出合計數,據以登記總分類帳。
(1)匯總收款憑證。匯總收款憑證根據收款憑證分別填制現金匯總收款憑證和銀行存款匯總收款憑證,並分別與有關貸方科目相對應。
(2)匯總付款憑證。匯總付款憑證根據付款憑證分別填制現金匯總付款憑證和銀行存款匯總付款憑證,並分別與有關借方科目相對應。
(3)匯總轉帳憑證。根據轉帳憑證的每一貸方科目填制匯總轉帳憑證,將與其相對應的科目填制在匯總轉帳憑證的“借方科目”欄。為了使填制的匯總轉帳憑證避免漏匯或重匯,在填制轉帳憑證時,最好讓一個貸方科目與一個借方科目相對應。
匯總記帳憑證核算程式見圖5-3(略)。
程式說明:
(1)根據各種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
(2)根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3)根據記帳憑證及其所屬原始憑證匯總表登記各種明細帳;
(4)根據各種記帳憑證編制各種匯總記帳憑證;
(5)根據各種匯總記帳憑證登記總帳;
(6)將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和各種明細分類帳的餘額與總帳餘額相核對;
(7)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的資料編制會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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