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電子商務協會

日照市電子商務協會(英文名稱:Rizhao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縮寫RZECA)是由山東中邦網路有限公司等50家單位發起申請,經日照市信息產業辦公室批准,日照市民政局核准登記註冊的全市性社團組織,其業務活動受市信息產業辦的指導和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市電子商務協會
  • 外文名:Rizhao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 英文縮寫:RZECA
  • 性質:社團組織
協會概況,協會章程,

協會概況

協會宗旨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指導下,努力為政府服務,為會員服務,為社會服務;按照"公正、團結、服務"的原則開展工作;在政府管理部門和從事電子商務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之間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促進我市電子商務事業的發展。
協會性質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面向電子商務,不受地區、部門、行業、所有制限制,是與電子商務有關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自願參加的非盈利性、全市性社團組織。
協會業務範圍
協助政府部門推動電子商務的發展;進行與電子商務相關業務的調查和研究,為政府部門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參考建議;開展電子商務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組織推廣國際、國內電子商務技術及套用成果,舉辦國際、國內技術交流活動及項目洽談會;開發、整合信息資源,編輯出版電子商務書刊及聲像資料;為會員提供相關法律與法規指導;開展信息化人才及電子商務培訓;組織專家在電子商務及其相關領域開展諮詢服務;完成業務主管單位和政府部門授權委託及會員單位委託的工作事項。
協會熱忱歡迎各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加盟,共同為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進程,發展電子商務事業做出貢獻。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日照市電子商務協會,英文名稱:Rizhao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縮寫:RZECA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面向電子商務,不受地區、部門、行業、所有制限制,是與電子商務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自願參加的非盈利性、全市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指導下,為政府服務,為會員服務,為社會服務;按照“公正、團結、服務”的原則開展工作,在政府和從事電子商務企事業單位之間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促進我市電子商務的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日照市信息產業辦公室、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設在山東中邦網路有限公司。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民主協商的原則開展以下業務: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有關發展電子商務的政策意見和建議;協助政府制(修)定有關電子商務的發展政策、法規及國家、行業標準,並推動其貫徹執行;
二、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反對不正當競爭,反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促進"行規行約"的建立和完善;
三、向會員及有關部門提供電子商務發展情況,市場發展趨勢,經濟預測等信息,做好信息諮詢服務和政策、技術、產業、市場導向工作;
四、廣泛開展電子商務學術交流;積極開展電子商務知識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訓;總結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介紹先進典型;
五、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組織國內外電子商務新產品、新技術展覽、展銷,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服務;
六、建立日照市電子商務基地,研究推廣適合中國國情和市情的電子商務新技術;
七、協助企事業提高產品、服務質量,積極參加有關電子商務產品、認證及質量監督活動,全心全意為用戶服務;
八、開發信息資源,編輯出版電子商務書刊、聲像資料;
九、完成政府、會員交由協會辦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承認並執行本協會章程;
二、 自願加入協會,並在本協會註冊登記。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由日照市電子商務協會秘書處辦理具體入會手續;
四、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協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四、優先或優惠取得本協會的諮詢服務及書刊、資料等;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積極參加和支持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六、 及時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按規定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 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訂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終止事宜和協會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在預先提出申請的會員中選舉產生,單位會員理事由該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表出任。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會費數額和其他要交納的款項;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定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
因常務理事分布面廣,為便於開展工作,在特殊情況下,召開理事長擴大會議,研究決策重要緊迫事宜。理事長擴大會議的範圍是: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常務理事和有關機構的負責人。屬常務理事會職權範圍的事,事後應以適當方式通報常務理事會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常務理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委託代表出席會議)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有一定社團工作經驗;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分;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五年。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到會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理事長或常務理事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會議和工作;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處是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組織提出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的建議,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
四、提出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的建議,報理事長批准後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五、負責協會經費管理;
六、負責處理其他日常事物。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和企業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電子商務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離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 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7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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