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日照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是日照市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 詞性:名詞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等
  • 內設機構:計畫財務科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計畫財務科,農機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所屬事業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業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農機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
(二)研究制定全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和農用航空業務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規劃指導全市農機行業體制改革和農業機械化生產、農機工程開發、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機服務市場,組織開展農機社會化服務。
(四)負責農機行業的科研工作,組織科技攻關;負責農機行業科研成果鑑定、審核、申報;指導和組織科技開發和新技術、新機具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
(五)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工作。核發農業機械及操作人員的牌證,參與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負責農機系統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機械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組織農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培訓及成人教育。
(七)管理髮展農業機械化事業的各項資金;負責全市農機行業的統計;負責農業用油等物資的計畫、農業救災用油的分配和農機供油網點的管理。
(八)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負責直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監督管理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所屬企業體制改革和經營管理工作。
(九)指導全市農業機械銷售和維修網點的規劃建設及行業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衛、保密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安排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農機行政複議和農機化宣傳工作;負責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方面的政策法規,監督檢查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科技幹部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指導農機行業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負責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農機化專項資金的投放計畫,項目資金的爭取,並監督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工作、監督管理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農機技術經濟信息的宣傳及雜誌發行工作。

農機管理科

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農機工程開發和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機服務市場,組織開展農機社會化服務;指導和實施農用航空業務的建設工作;負責農用油等物資的預測以及農業救災用油的分配;指導鄉鎮農機站“三定”和農機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化節能管理工作;指導農機供油網點建設和經營活動。

科技教育科

研究擬定全市農機行業科研、教育培訓、技術推廣等發展規劃,組織農機化科技攻關、成果開發和推廣項目的立項論證;負責農機行業科技成果的鑑定、審核申報;指導農機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農機使用者協會工作。

所屬事業站

(一)市農機安全監理站
主要負責全市農機安全生產、農機安全管理及農業機械的年檢年攝、農機事故處理,負責全市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的核發及駕駛員考核和駕駛證的核發工作。
(二)市農機化技術推廣站
市農機技術推廣站始建於1973年,當時稱為農機研究所,1985年改稱農機化技術推廣站,其中要職責是,負責全市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的引進研製、試驗示範、評估選型、宣傳推廣工作,承擔國家、省、市下達的農機化新技術課題。
(三)市農機維修管理站
主要負責全市農機維修點、農機配件供應點的行業管理工作,審定和核發全市農機維修點及維修工的技術等級和證書,負責農機配件供應網點經營條件及個人技術條件的審定監查,參與處理農機修配質量及農機產品的技術鑑定和質量糾紛、仲裁
(四)市農業機械化學校
農業機械化學校始建於1973年,是培養農機手、農機化技術幹部的專業化學校,並且負責全市各區縣農機校的業務指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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