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嵐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日照市嵐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日照市嵐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日照市嵐山區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市嵐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山東省照市嵐山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獲得榮譽:2020年度省級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獲獎記錄,

主要職責

( 一) 貫徹執行國家、 省、 市、 區關於城市管理、 教育、 科技、 文化、 體育、 旅遊、 糧食、 人防、 農業、 農機、 畜牧、 林業、水利等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 法規、 規章, 擬訂我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規範性檔案, 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 二) 負責全區綜合行政執法的統籌規劃、 指導協調、 監督考核, 組織推動國家和省、 市、 區綜合行政執法重大工作貫徹落實。
( 三) 承擔城市管理、 教育、 科技、 文化、 體育、 旅遊、 糧食、 人防、 農業、 農機、 畜牧、 林業、 水利等全部或部分行政執法職責; 負責組織協調跨區域有關綜合行政執法重大案件的查處;承擔逐步納入綜合行政執法範圍的其他領域行政執法職責。
( 四) 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宣傳、 教育、 培訓等工作。
( 五) 負責受理、 督辦有關綜合行政執法的舉報、 投訴等工作。
( 六) 負責牽頭擬訂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配合協作工作意見,建立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與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銜接協同制度。
( 七) 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政府職能部門和綜合行政執法局的行政執法信息共享機制。
( 八) 承擔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 九) 承擔區委、 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十)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 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 認真落實省、 市、 區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 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 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和公共服務水平。

現任領導

局長:楊克波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機構職能
辦公室(掛人事科牌子)
負責日常行政事務的管理、組織和協調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黨務政務公開、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信息收集、整理、上報、編輯及對外宣傳等工作;負責黨務群團、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後勤服務、安全保衛、精神文明、公務接待、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社會保障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宣傳貫徹綜合行政執法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案件查處立案、處罰和案卷評查等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起草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區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培訓和執法證件管理等工作。
督查科
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任務的督導落實、業務考核等工作;負責受理、督辦民眾舉報投訴等工作;負責辦理建議提案及行風評議等方面的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督察糾察以及紀檢信訪等工作。
“掃黃打非”科
負責與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溝通協調;負責國家和省、市、區“掃黃打非”工作重大部署和專項行動的督促落實、檢查考核;負責“掃黃打非”方面跨區域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的指導協調、掛牌督辦及其他有關工作。

獲獎記錄

2020年12月,被評為2020年度省級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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