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北海道東北開發公庫

日本北海道東北開發公庫是日本依據《北海道開發公庫法》,於1950年6月設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目的是促進北海道產業的開發、復興,有助於國民經濟的發展,用長期資本供給來完備和獎勵民間投資以及一般金融機構的融資。起初名為北海道開發公庫,後來隨業務擴大到東北地區,1957年4月改組並改為現名。該公庫總庫設在東京,國內設有若干分支機構。

資金來源有: 資本金,由特別會計提供; 借款,借自資金運用部和簡易保險年金; 發行債券,該公庫可在資本金的20倍以內發行北海道東北開發債券來籌集資金。資金運用對象是在北海道和東北地區從事開發事業的法人。資金運用方式有貸款、投資和債務擔保。貸款提供給資本在1000萬日元以上的法人,分為設備資金貸款和長期周轉資金貸款,前者限額為所需資金的70%,後者為50,最低額在1000萬日元。原則上是與一般金融機構聯合貸放,利率與優惠利率相同,期限分別為10年和5年以內。投資限定在所需資金的50%以內,債務擔保可達債務金額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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