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旌德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旌德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旌德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按規定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出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出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出、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經濟調節、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組織實施城鄉規劃政策。組織擬定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組織實施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出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
(十四)統一領導和管理縣林業局。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落實中央、省市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制度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人員編制

現有工作人員70人(在編55人、聘用15人),在職黨員28人。局領導班子成員8人,局長1人、黨組書記1人、紀檢組長1人、副局長3人、總工程師1人、黨組成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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