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縣公證處

公證處行使國家法律授予的證明權,承擔著防範風險、化解糾紛、減少訴訟、規範行為、監督實施的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甸縣公證處
  • 地理位置:施甸縣境內
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公證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公證工作的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公證處隊伍建設和培訓工作;
(三)全面拓展公證業務,出具公證書,代表國家行使公證權;
(四)宣傳、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主義法制;
(五)承辦縣司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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