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縣人民檢察院

施甸縣人民檢察院

施甸縣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檢察職能,受上級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對施甸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甸縣人民檢察院
  • 地區:施甸縣
  • 職能:檢察職能
  • 類型:法律監督機關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

主要領導

檢察長 李傑

主要職責

施甸縣人民檢察院其主要職責是:
(一)對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實施偵查;
(二)對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審查批准逮捕和對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案件決定逮捕;
(三)依照法律規定,代表國家對刑事案件依法行使公訴權;
(四)對公安機關的立案活動,偵查活動是否合法,依法實行法律監督;
(五)對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活動是否合法,依法實行法律監督;
(六)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
(七)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行政訴訟活動是否合法以及作出的判決、裁定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八)接待處理公民的來信來訪,受理單位和公民的報案、控告、舉報、申訴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和檢察機關的刑事賠償工作;
(九)對有關刑事技術案件進行勘驗、檢查、鑑定和審查;
(十)負責抓好本院檢察隊伍建設,搞好檢察機關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協助有關部門依法管理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司法警察和後勤工作人員;
(十一)協同主管部門管理檢察院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制定相關人員的管理辦法;
(十二)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對檢察幹警的選拔、錄用、培養考核、任免、獎懲,調配及工資福利工作;
(十三)組織本院檢察幹警的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幹警的業務素質;
(十四)管理使用好本院的有關經費和物資裝備,保障檢察業務工作的順利進行;
(十五)在檢察工作中,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六)承辦縣委、人大和上級檢察院交辦的其它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