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特萊斯曼,G.德意志魏瑪共和國總理。1878年5月10日生於柏林一個啤酒店主家庭。大學畢業後,任薩克森工業家協會常務法律顧問和副主席。1903年參加民族自由黨,1917年任該黨主席兼國會黨團主席。
德意志魏瑪共和國總理。1878年5月10日生於柏林一個啤酒店主家庭。大學畢業後,任薩克森工業家協會常務法律顧問和副主席。1903年參加民族自由黨,1917年任該黨主席兼國會黨團主席。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積極支持德國帝國主義的侵略政策。1918年12月主持成立德意志人民黨。1923年 8月13日,任魏瑪共和國大聯合政府總理兼外交部長。他從鞏固資產階級統治出發,宣布結束魯爾區消極抵抗,公布實施穩定幣制、制止通貨膨脹法令,指令鎮壓卡普暴動,並先後取締薩克森和圖林根建立的左派聯合政府,使魏瑪共和國出現了相對穩定時期。1923年11月起任歷屆內閣外交部長,其外交政策宗旨是:利用蘇聯同美、英、法等國矛盾,搞東、西方平衡外交。簽訂了道威斯計畫(1924)和《洛迦諾公約》(1925;見洛迦諾會議),同法國確定了法軍全部撤出萊茵區的最終日期。又與蘇聯簽訂了貿易協定(1925)和柏林條約(1926)。1926年 9月10日,主持德國加入國際聯盟,擺脫戰後外交的孤立處境,初步恢復了德國的強國地位。1926年10月12日獲諾貝爾和平獎金。1929年10月3日卒於柏林。主要著作收入《演說論文集》(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