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淨嵐,女,1974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現任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三級高級檢察官,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員。
2017年5月12日,在上海市第十一次黨代表大會選舉為上海市出席黨的十九大代表。
2019年12月4日,獲“2019年度法治人物”稱號,新時代檢察官形象深入人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淨嵐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4年11月
- 職業:公務員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經歷,主要事跡,所獲榮譽,
人物經歷
施淨嵐,從事檢察工作22年,從青澀的“三門幹部”,成長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主任檢察官,她就是施淨嵐!22年來,她秉持著對公平正義的理想與追求,潛心鑽研,刻苦實踐,成功辦理了“復旦投毒案”“申城醫保詐欺系列案”等百餘件大要案,作為主任檢察官,帶領辦案組又成功辦理了“2014-819”專案等多起重特大案件,贏得了行業內外的廣泛認可。
2014年上海檢察機關啟動司法體制改革,施淨嵐成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首批入額檢察官、主任檢察官。
2017年3月,施淨嵐通過公開遴選,成為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命名檢察官,成立“施淨嵐檢察官辦公室”,是四個上海首批命名檢察官辦公室之一。
從2017年3月至今,施淨嵐檢察官辦公室共受理審查(批捕)起訴案件291件398人,其中包括職務犯罪類、涉眾侵財類、侵犯智慧財產權類等疑難複雜案件121件188人,占比40%以上,超過其他檢察官同期辦案的平均量。
主要事跡
一、辨難析疑明查秋毫,嫌犯向她“開金口”
沉默許久,犯罪嫌疑人的嘴唇抽搐了一下,開始交代。從被抓到現在,他一直都是“零口供”。可面對這位看似柔弱的女檢察官,他卻開了“金口”。這是個五十多歲的男人,曾因貸款詐欺200萬元被判刑15年,經減刑釋放後,他又設立了一家公司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牟利,案值高達66億元。通常,面對這樣的“零口供”或者有罪供述後又翻供的案件,由於證據先天不足,起訴風險很大,承辦檢察官可以“補充偵查”為由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或作不起訴決定。但施淨嵐知難而進,認真梳理案件細節,仔細分析犯罪嫌疑人心理特徵,敏於抓住狡辯中的破綻,逐一突破,打開了“金口”,從而夯實案件證據基礎。僅2016年上半年,她就在四起“零口供”案件上取得突破!
“她很神奇!” 同事這樣評價她,“她用心接觸每一位犯罪嫌疑人,不嫌棄他們,這是他們能敞開心扉的原因之一,她也把刑事法律政策說得很清楚,讓他們明白爭取寬大處理是唯一出路。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東西,我覺得那是她的人格魅力。”
二、重劍無鋒把關無言,攻堅克難衛公正
在辦理李志剛等人契約詐欺案中,施淨嵐發現被告單位深圳吾思十八期的有限合伙人在明知李志剛將詐欺所得的一筆5.9億元款項劃至被告單位銀行賬戶後,利用現行法律制度的“漏洞”,以各種藉口拒不配合被告單位和被告人李志剛退繳贓款。在處領導支持和指導下,施淨嵐遠赴雲南、北京、深圳等地,會同公安機關固定證據、追繳5.9億元贓款並依法及時發還,確保了被害單位及其數百名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穩定和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又如在辦理龔金華貪污案中,她發現光明集團下屬的兩家案發單位在人事、財務監管制度上都存在重大弊端,以至於身兼上下級公司財務主管的龔金華在長達4年的任職期間“小官大貪”,累計隱匿、侵吞公款近2000萬元。施淨嵐為此通過制發檢察建議書的方式幫助相關企業堵漏建制,並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為保障公有制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三、心如髮絲情似春雨,依法維權為民生
在辦理王偉搶劫案中,施淨嵐在得知被害人曉芳(化名)的丈夫和小姑子遇害身亡,她本人身中十餘刀導致下半身截癱,曉芳年幼的兒子因目擊血案全過程身心受到嚴重創傷後,不僅慷慨解囊,扶危濟困,而且通過滬上多個知名電視欄目、東方網檢察官實名微博等媒體渠道呼籲社會各界對社會弱勢群體予以關懷和幫助,劫後餘生的曉芳親赴檢察院贈送“正義辭言辯善惡,幫困殘疾服人心”錦旗。之後一段日子裡,施淨嵐始終對曉芳母子“不離不棄”,不僅逢年過節去探望,還在曉芳裝修新居以後和其他東方網網友專程前往道賀。施淨嵐的無私關懷,讓曉芳慢慢走出生活的陰霾,重新點燃生活的希望。當得知曉芳兒子順利考入高中後,施淨嵐又主動資助新生學費,並聯繫當地政府落實減免今後學費事宜……施淨嵐對被害人開展長效救助的做法,得到社會各界廣泛好評,入選2013年度上海檢察機關服務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
又如在辦理裴錫忠故意傷害案中,施淨嵐發現該案系因鄰里糾紛引發的一起血案,雙方家庭原本相處融洽,具有化解矛盾的基礎。為此,她一方面多次與案發地居委會聯繫,共同做好當事人家屬的思想工作,並以檢察建議書的形式促使居委會完善人民調解登記、回訪、預警、協作等制度,避免因鄰里矛盾化解不及時、不到位而導致“民轉刑”案件再次發生。另一方面,以“為人妻、為人母”的視角,耐心釋法說理,終於說服裴錫忠妻子出資40萬元賠償對方家庭,化解了被害方的不滿、牴觸情緒,雙方冰釋前嫌。
四、勤學善思自我加壓,傳道授業寫忠誠
“施淨嵐非常善於學習,重大案件交給她辦,很放心,她也確實辦得很出色。”該院公訴處副處長很佩服自己的這位老同學。22年的職業生涯里,施淨嵐參與辦理的重特大案件涉及領域很廣,她總是堅持學習——實踐——學習的不斷循環,積累下了豐富的學習資料和經驗。
在抓好自身辦案、學習的基礎上,施淨嵐積極投身檢察改革,十分注重公訴經驗的傳承和辦案團隊的建設。2014年5月被任命為我市首批主任檢察官以來,她認真領會貫徹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精神,率先垂範,主動承擔最煩最難的辦案任務,並根據組員的實際情況寓教於行,將工作、學習任務分解、傳導給每一位助手,從而鍛造出一支和諧互助、奮發有為的團隊。近年來,她所帶團隊走出了多名本市檢察系統“檢察業務專家”“優秀公訴人”“青年崗位能手”,並出色完成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本市破獲的最大**案——涉案**數量高達2噸余的“2014-819”**專案等多起重特大案件的公訴任務。
誠如她說,“公訴人是我願意為之奉獻一生的職業,這不僅是一份榮耀,更是一種責任,不僅需要運用法律懲治惡行,更需要一種對人的關愛與同情。”
所獲榮譽
曾先後榮立二等功4次、三等功1次,榮獲上海市“三八”紅旗手、上海市五一勞動獎章。
2019年12月4日,獲“2019年度法治人物”稱號。
曾榮獲全國模範檢察官、CCTV-2019年度法治人物、2019感動上海年度人物、第五屆上海市人民滿意的公務員、上海市“三八”紅旗手、“五一”勞動獎章等稱號,榮立個人二等功6次、三等功1次、嘉獎7次。
2020年5月15日,入選檢察系統全國先進工作者推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