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躍海

於躍海,男,1960年生,曾任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大泗鎮大泗村村委主任、黨支部書記、大泗鎮紀檢副書記、顧高鎮副鎮長,2003年調回大泗鎮任副鎮長,2004年以副科級調研員的身份退居二線,並沒有辦理退休手續,理論上還是大泗鎮的副鎮長,只不過長期不坐班而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於躍海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60年
  • 性別:男
簡介,事由,相關,紀委介入,三點共識,接受專訪,

簡介

2012年1月3日,在網上實名公開舉報鎮黨委書記的問題涉及大泗鎮徵用土地、車輛使用等諸多問題,很快引起網友關注。“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大泗鎮副鎮長於躍海,代表大泗鎮所有被徵用土地的村民,實名舉報鎮黨委書記……作為共產黨員的我,以黨性擔保,以上(反映)問題句句屬實”。這則網帖是以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大泗鎮副鎮長於躍海的名義寫的。“於躍海”在該帖中稱,他代表大泗鎮所有被徵用土地的村民,向上級領導反映大泗鎮黨委書記肖某某存在的種種問題,請上級領導查清事實真相。在網帖最後,“於躍海”表示自己是共產黨員,願意以黨性擔保,反映的問題句句屬實。網帖稱:“2010年上半年,以肖某某為首的大泗鎮政府計畫徵收大泗村十二組聯運站及東側耕地用於商業開發,所有村民對征地完全不知的情況下,鎮政府即暗地裡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村民簽字。有農戶子女在政府事業單位上班的,肖某某便利用工作上的關係或職權對其子女工作上設定障礙,以達到恐嚇農戶簽字的目的。因得不到被征地村民的簽字,肖某某甚至偽造農戶的簽字”。
於躍海
除了在網上發帖實名舉報外,於躍海還同時向泰州當地的組織部門和紀檢部門實名舉報了此事。

事由

於躍海表示,實名舉報大泗鎮黨委書記肖某某,與大泗鎮大泗村十二組的一塊土地使用情況有直接關係。於躍海所稱的這塊土地是十二組的聯運站及其東側的耕地一共10畝多。因為靠近公路,村民幾年前就聽鎮裡說要開發徵用,但一直沒有下文。時間一長,村民便以為不會徵用了。沒想到2011年上半年,鎮裡突然告知村民該地塊已經拍賣用於商業開發,並挨家挨戶給村民做工作,希望村民能夠配合。村民這才發現,原來這塊地真的已經在他們不知情的前提下被拍賣了。
村民簽字證明之前的簽字是偽造的村民簽字證明之前的簽字是偽造的
2011年8月份,鎮裡有人找到其時人在大泗村的於躍海,請他做村民工作。於躍海認為此事鎮政府做法欠妥,政府征地最起碼要徵得村民同意,最起碼應該事先告知村民。“10月份我又回來一趟,鎮裡又找到我。我說這個事情必須要弄清楚。12月底,我不在家的時候,鎮裡居然組織了200多人,準備強行在那塊地上施工。村民阻止後,雙方發生了糾紛,有村民還被打了,甚至連七八十歲的年長者也不放過。有村民打電話告訴我,說村民都指望我來主持這個公道,希望我來幫他們說話。”於躍海說,“我想來想去,除了實名舉報,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
“說實話,我從大泗鎮退居二線的時候,肖某某還沒有來大泗鎮任職。我個人和他沒有矛盾,對他這個人也不熟悉,但通過大泗村十二組這塊地的事情,我對這幾年大泗鎮政府在征地等方面的做法很有看法。肖某某作為大泗鎮的一把手,當然要對此負責。這幾年,雖然我不在鎮裡上班,但也有和我熟悉的鎮機關工作人員和我說鎮裡的一些事情,很多事情我看不下去,所以我要找他討說法,我實名舉報當然要舉報他。”於躍海說,“我早考慮好了,就算是公務員這個身份不要了,我也要把這個事情搞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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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介入

1月3日於躍海實名舉報大泗鎮鎮黨委書記肖某某網帖出現後,大泗鎮所屬的高港區紀委在網上看到上述訊息後,立即摘錄,對此輿情進行了核實調查。
目前輿情仍在調查當中,根據規定具體情況還不方便對外透露。目前紀委只是因為網上出現此輿情而介入此事的調查,因為畢竟涉及此事的兩人都是黨員幹部,也在紀委的管轄範圍之內,但調查針對該起輿情,並不是說紀委已經立案調查。

三點共識

1月12日見到記者前,於躍海找到他實名舉報的肖某某,並與之進行了面對面交流。於躍海說,交流達成了三點口頭共識,一、邀請紀委、國土部門參與調查征地涉及到的農民簽名真偽問題。二、如果鎮黨委政府造假,肖某某要承擔責任,如果於躍海錯了,於躍海承擔責任;三、如果肖某某做法是正確的,於躍海會幫助鎮黨委政府做老百姓的工作。

接受專訪

於躍海看到了記者的簡訊後,為了證明他就是實名舉報的於躍海,加上正好要回家過年,他決定自己一個人先回來,與記者見面。1月11日上午10點,他從烏魯木齊出發,坐了5個小時飛機飛到南京,1月11日晚上趕回了大泗鎮。 於1月12日跟記者見面接受專訪。記者1月12日見到他時,他手裡正攥著舉報材料。於躍海說,網帖是他口述、請律師代錄代發到網上去的,他對網帖的真實性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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