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茅

孟子曰:“民事不可緩也。詩云:‘晝爾於茅,宵爾索絞(1),亟其乘屋(2),其始播百穀。’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乎罪,然後以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賢君必恭儉禮下,取於民有制。陽虎(3)曰:‘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於茅
  • 拼音:yu mao:
  • 語出:《詩.豳風.七月》
  • 內容滕文公問為國
  • 意思:前去割草
於茅yu mao:是。
:在這裡表示動作行為,譯為“去”“到”“往”。:本意為茅草,這裡名詞動用,取茅之意,譯為割草。
語出《詩.豳風.七月》:“晝爾於茅。”
孟子.滕文公上》文載:
滕文公問為國。
(1)索絞:搓繩子。(2)亟:急;乘:治、修。(3)陽虎:又名陽貨,是魯國正卿季氏的家臣,曾一度挾持季氏而專魯國的國政,後因失敗而流亡。
[譯文]
滕文公向孟子請教治理國家的事情。
孟子說:“對老百姓的生產,生活不能放鬆不管。《詩經》上說:‘白天割茅草,晚上編繩索,抓緊修繕房屋,及時播種五穀。’這是老百姓一般生活的寫照。對於老百姓來說,有一定的產業收入才會有一定的道德修養和行為規範。生活收入沒有保障,就無從談起道德和情操的培養。如果沒有一定的道德修養和行為規範,他們就會疏盪狂放違法亂紀,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等到他們犯了罪,再去處罰他們,這等於是陷害百姓。哪一個仁愛的人當了君主反而去陷害他的百姓呢?所以,賢明的君主一般都嚴謹勤勉,節省用度,溫和地對待臣民,並且有限度地徵收人民的賦稅。陽虎說:‘想發財必然不會仁愛,講仁愛一定不會發財。’。”
在這一篇文中,孟子進一步地闡述了性善論,並充分論述了具體的治國之策。他認為治國以實施仁政為根本,採用合理的田稅制度,使老百姓的生活有所保障,然後加強學校教育。他還提出,要實行仁政,“必自經界始”,即準確劃定田地界線,實行井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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