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學偉(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實際控股人)

於學偉(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實際控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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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學偉,男,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實際控股人,李亮替持股份55%,曾任中化集團天津分公司副總經理。

2016年11月9日,法庭宣判,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於學偉構成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經營罪、危險物品肇事罪、行賄罪,予以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罰金7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於學偉
  • 國籍:中國
  • 職業:瑞海公司董事長  實際控制人 
  • 人物涉及事件:天津港“8.12”爆炸事故
人物簡歷,人物事件,

人物簡歷

1994年進入國企中化集團天津分公司工作;
2012年9月離職,離職前任中化集團天津分公司副總經理;
2012年11月28日,瑞海公司註冊成立,於學偉找親戚李亮代持股份。

人物事件

中化集團挖人
於學偉從中化集團天津分公司挖來總經理只峰、主管操作部的副總經理曹海軍、主管業務部的副總經理劉振國
爆炸事故被控制
瑞海國際被警方控制的人有:瑞海國際實際控制人於學偉、董事長李亮、副董事長曹海軍、財務總監宋齊、總經理只峰、主管安保的副總尚慶森、副總劉振國、操作部長貝勝強和李某某等人。
刑事拘留
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後,公安機關立即開展調查工作。2015年8月14日,依法對瑞海公司及相關人員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立案偵查。
對瑞海公司董事長於學偉,副董事長董社軒,副總經理曹海軍、劉振國、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經理郭向濱,財務總監宋齊,操作部副經理李雅翔,天津中濱海盛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評價師曾凡強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刑事判決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事故相關的27件刑事案件,分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等9家基層法院一審公開審理。9日,各法庭分別依法對系列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法庭宣判,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於學偉構成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經營罪、危險物品肇事罪、行賄罪,予以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罰金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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