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佩芬,1948年4月,當所在地工小組受到敵人監視的危機關頭,主動代替小組負責人承擔各方面的聯絡工作,並設法掩護他撤離長春。
出生於一個普通市民家庭。少年時期,入當地學校讀書。後來,因家貧輟學入工廠做工,逐漸產生為翻身解放而鬥爭的思想。1948年初,參加中共長春工委情工組工作,出色地完成組織交給的宣傳民眾、傳遞情報等任務。1948年4月,當所在地工小組受到敵人監視的危機關頭,主動代替小組負責人承擔各方面的聯絡工作,並設法掩護他撤離長春。爾後,繼續四處蒐集敵人的活動情況,向圍困長春的解放軍提供情報。1948年6月上旬,被國民黨長春警察處的特務逮捕。雖然遭受皮鞭抽、涼水灌、蠟燭燒腳心等多種酷刑,但始終隻字不吐,表現了寧死不屈的革命精神。1948年6月中旬,被兩名劊子手按倒在事先挖好的大坑邊,用戰刀殺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