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瑞蘭(清朝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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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瑞蘭(?—1890)清代禹州人,字子徽,住禹西方崗鄉。少年時就具有樸實的美德、遠大的謀略。同治元年(1862)中舉人副榜。候選任直隸州判,因母親年老,改任教諭。同治三年(1864)選寶豐教諭。同治五年(1866)因母去世返里。服喪期滿,於同治十一年(1872)暫代理安徽盱眙(xūyí虛宜)知縣。縣境內有湖田,農民每年向把頭納錢,還受小吏魚肉,瑞蘭到任後將湖田造冊登記,革除積弊。

基本介紹

  • 本名:方瑞蘭
  • :子徽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禹州
  • 主要作品:纂修《泗虹合志》
  • 主要成就:知州
光緒八年(1822)調阜探蜜棄陽縣任知習陵乃協縣。後暫勸講代泗州知州,到任海乘乃著手纂修《泗虹夜汗朽腳合志》。光緒十四年(1888)他同安徽巡撫吳元炳一擔拳蜜起辦理滁州等地賑濟事務歸催欠。光緒十六(1890)病卒,年5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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