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範圍
MTM法適用範圍廣泛,大多數工作均可通過MTM法所設定的作業時間標準,查找、計算出作業時間標準。但這種方法不適用於機械所控制的工作或動作,需經判斷的工作以及設計繪圖等精細工作。
方法及步驟
時間值
MTM動作的時間單位稱為TMU(Time Measurement Unit),其與普通時間單位的換算關係如下:
1TMU=0.0000lh=0.0006min=0.036s 1s=27.8TMU 1min=1667TMU 1h=100000TMU 例如伸右手抓取桌上距右手30cm遠處的橡皮,再將其移動到距離為30cm的左手上,這一動作的時間是27.5TMU,大體相當於1s,這種直觀感覺能讓我們更容易體會1TMU的含義。
因為時間衡量法的時間值,是在詳細分析動作記錄的基礎上設定的,所以不包含寬裕時間,而是指具有中等水平的作業者在通常狀態下以一般的努力程度進行操作所需要的時間值。
基本動作
採用方法時間衡量法確定
作業時間,要根據作業來決定基本動作,然後測定基本動作的大小(如距離等),最後識別動作的基本性質。
作業基本動作的分類如表1所示。
表1 方法時間衡量法的基本動作要素
1、伸手(Reach,簡記R)
定義:伸手——手向目的物移動的基本動作。
相關的變動因素:伸手動作的時間值隨著手或手指移動的距離、伸手動作的類型和伸手動作的狀態而變化。
(1)手或手指移動距離的測定方法。當手(或手指)移動的軌跡不是直線時,要用捲尺等量具沿移動軌跡把實際移動的距離準確測出。一般在移動手腕時,以人的食指根部從移動前的位置到終點的距離作為計量基準是比較方便的。例如投擲石子,開始時手的形態是手腕彎曲,而投擲終了的瞬間手腕伸直,在測量移動距離時,則應把手腕彎成與開始投擲的狀態相同,這樣測量的距離才準確。
像這種在主要動作中有輔助動作的場合,規定手的狀態在始點和終點必須是一致的,也就是說要考慮輔助動作,加以修正。
(2)伸手動作的類型。伸手動作有A、B、C、D、E 5種,而時間值有4種(C和D規定為同一時間值)。
A類:完全不需要用眼睛確定對象物的位置和伸手方向,而是習慣性地移動手的位置;或者說是向固定位置或另一隻手上的對象物伸手的動作。
B類:是在一般的作業中發生最多的伸手動作,例如伸手取桌子上的零件或工具、伸手向辦公桌上取橡皮等。由於每次都稍稍變換位置,所以必須用眼睛觀察並及時調整手的移動方向和位置;或者說是伸手B是向無固定位置的對象物伸手的動作。
C類:是向堆放成雜亂無章的對象物伸手的動作,如向很亂的零件箱中伸手的動作等,此時需要尋找、選擇。因此,這是最需要時間的動作,這類動作如若反覆進行,必須加以改善。
D類:是向危險、易碎、或微小(斷面直徑在3mm以下)的對象物伸手的動作。要抓取這類東西,需要格外小心。
E類:是向身體的自然位置伸手,也就是放下手的動作。因為這類動作對整體作業時間沒有影響,所以一般可以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