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縣農業農村局

方正縣農業農村局,是方正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正縣農業農村局
  • 性質: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起草農業農村有關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
(二)負責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貫徹執行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擬定縣域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協調縣域經濟發展.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組織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組織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飼料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推進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發展,指導監督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監督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負責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協調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協調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畜禽糞污資源化、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監督執行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實施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指導農業防災減災工作。組織實施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動植物防疫檢疫、動植物及產品檢疫、疫情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經授權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組織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全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查處獸醫獸藥、生豬屠宰、種子、農藥、化肥、農機、農產品質量、漁業等違法案件。
(十二)負責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協調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指導畜禽養殖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工作,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推動種養結合、綠色循環的鄉村田園生態系統建設.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協調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指導,促進農民就業。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農產品質量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生產和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關於在對出售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實施監管和查處的有關職責分工。出售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應在指定場所進行交易.指定的場所應在依法登記註冊的各類市場(含網路交易平台)中確定.其中,方正鎮及其他鄉鎮政府指定的市場由縣農業農村局(水生野生動物,下同)協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及相關鄉鎮政府確定,對指定市場的監管職責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具體的監管和查處工作由指定市場所在的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指定的其他場所依據交易野生動物品種分別由縣農業農村局協商相關鄉鎮政府確定,並承擔相應監督管理職貴,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查處.在指定的場所外出售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應予查處,其中,在非指定的市場內出售的,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查處,具體工作由該市場所在的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實施;占用街道、廣場或臨街出售的,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查處;在上述場所或區域以外出售、收購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查處。市場監管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在查處過程中,如需縣農業農村局並罰、撤銷相關行政許可或需要專業技術支持和政策指導的,應通報縣農業農村局,縣農業農村局應予配合。部門之間建立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所獲榮譽

2022年9月,被表彰為第六屆黑龍江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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