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敏儀,女藝人,中國香港人,1998年與羅嘉良在加拿大結婚,。1999年方敏儀為嘉良誕下一子,2008年初辦理離婚手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敏儀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職業:演藝 藝人
- 重要事件:1998年與羅嘉良在加拿大結婚
- 性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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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羅嘉良
羅嘉良與拍拖多年的方敏儀1998年在加拿大結婚,二人在1998年於加拿大舉行盛大婚禮,宣萱和古天樂分別擔任伴娘和伴郎。1999年方敏儀為嘉良誕下一子,宣萱則是契媽。兒子出世後,羅嘉良多留在家中照顧妻兒, 羅嘉良和方敏儀二人走在一起已經有20年,當時嘉良還在讀夜校,而方敏儀就是鄰班的同學。嘉良曾說方敏儀是他最好的朋友,沒有人及她那么了解自己。
其實嘉良一向甚少緋聞,但在1993年拍《俠女游龍》時曾傳出李麗珍主動追求他,傳與宣萱過從甚密。不過,嘉良與宣萱卻沒有避忌,經常出雙入對,兩人更在電視城服裝間同用一間更衣室。未幾宣萱正式承認與男友分手,而嘉良亦傳出與太太的婚姻亮起紅燈。
在此期間,羅嘉良的紅顏知己宣萱又突然宣布與男友分手,不過她未有為情變而傷心,由於比較了解好友的感情狀況,她近月來便一直陪伴在嘉良身邊,兩人早前更被發現在香港山頂凌霄閣促膝談心,就算宣萱要開工拍戲,也會留口訊給好友表示關心。
羅嘉良曾在訪問中表示很容易跟劇中對手發生感情,事實他在多年演戲生涯中,也跟不少女主角傳出過“戲假情真”。1990年拍《自梳女》時暗戀前輩陳秀雯,他自言曾一度迷惘。1996年跟宣萱合作《天地男兒》時傳出緋聞。1997年被目睹與張可頤拍拖買衫。
人物婚姻
2002年,經歷4年婚姻,二人感情即亮起紅燈,羅嘉良直認與妻出現婚姻危機,此時更與老拍檔宣萱傳出緋聞。年底,羅嘉良發生醉駕事件,有傳當時與神秘女性同行,即傳出兩人曾提出離婚。
2003年,羅嘉良開始轉戰內地,太太也曾帶兒子北上探望,婚姻再現曙光。
2007年協定分居,2008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正式結束夫妻關係。
回復單身的羅嘉良為承諾對前妻及兒子的照顧,毫不吝嗇地將大部分身家分給妻兒,自然要努力搏殺再賺錢。繼即將播出的《當狗愛上貓》後,無線以高薪邀嘉良回來,演出由監製莊偉健為他度身訂造的40集長劇打頭炮,其他演員陣容亦相當鼎盛,包括離開多年的呂良偉及跟隨老公苗僑偉復出的戚美珍,而監製正為嘉良尋覓有新鮮感的“另一半”,可謂費煞思量。
離婚情況
在2008年7月初,羅嘉良承認已與方敏儀協定離婚。羅嘉良表示,離婚的原因是兩人缺乏溝通,同處一室卻經常相對無言。雙方在嘗試分居一年後無果,最終在和平的氣氛下做出離婚的決定。據悉,兒子羅裕珹的撫養權和其名下房子的產權歸屬女方。同時,羅嘉良承諾會繼續照顧前妻與兒子今後的生活。
從拍拖、結婚到離婚,羅嘉良與前妻方敏儀相識28年,羅嘉良對結束這段關係並未感到可惜,方敏儀也大方向媒體表示離婚是種“解脫”。
羅嘉良說,2001年他曾提過一次離婚,但當時考慮到兒子才3歲,之後便不了了之。後來,羅嘉良事業重心轉往內地,夫妻之間聚少離多,感情因此變淡。羅嘉良向媒體透露,兩人有時在家整天不說話,連和兒子的親子活動都是各自進行,甚至連吵架都顯得多餘,於是做出離婚決定。
這絕對不是一時的衝動,“是日積月累的,溝通是最大的問題。試問,兩個人在家裡可以一日不說話,各忙各,這種生活並非我們想要的。難道要這樣生活數十年?我們去年已經分居,一年後我們坐下來,談了很久,心平氣和下做出離婚的決定。”羅嘉良強調說,“雖然不是夫妻,現在我們仍然是好朋友,我仍然會保護她和我的家人。”
方敏儀在談及離婚時也說:“我們再見亦是朋友,可能彼此的關係變了,反而變得舒服,現在我的生活更加輕鬆,(離婚)是一種解脫。”
兒子暫時跟前妻
財產方面,羅嘉良2008年初將2003年以1005萬港幣購入的愉景灣房子以2000多萬港幣售出,之後在附近購入一個單位,對此,羅嘉良說新房產權在前妻名下。而兒子的歸屬問題,羅嘉良則說自己雖然萬分疼惜兒子,但暫時仍讓孩子跟母親生活:“雖然我希望與他一起生活,但我仍以他的利益為依歸,因為兒子有母親的照顧總是好一點,加上我要在內地工作,根本沒時間照顧他。內心非常矛盾,一方面希望爭取多點時間跟他相處,另一方面又擔心離開時會捨不得,現在只希望他明白父母的情況。”
否認有第三者
羅嘉良與糟糠之妻方敏儀相識於微時,方敏儀更是他的初戀情人,相交二十多個年頭。爆出羅嘉良與太太離婚,訊息震驚娛樂圈。他以“OK”形容當下心情:“多謝各位關心,希望給我些空間過安定的生活。(很可惜?)只可以講跟前妻永遠是好朋友!”
羅嘉良與太太婚姻觸礁,他歸咎於溝通上出現問題。撈家自2003年離開無線後經常返內地拍劇,兩夫妻聚少離多,但見面時仍可以整天不說話!即使在傳呼台留言亦只會以“羅先生”與“媽咪”等來稱呼對方,關係早現暗涌。雖然曾極力挽救這段婚姻,但最終仍離婚收場,羅嘉良說:“我們在去年初簽分居協定書,今年辦妥離婚手續,但至今仍是非常好的朋友。”對於前妻形容離婚是一種“解脫”,撈家似有共識地說:“我理解到她的感受。(出現了第三者?)不講了!愈講愈複雜,總之平靜下協定離婚,絕對沒第三者。”
當問到離婚後會否搬出愛巢愉景灣而另覓地方居住?他十分迴避,說:“分居都可以住在同一間屋,但大家分房睡,沒問題,我們關係很好。(現在正式離婚會搬走?)私人事不回應。(將來還會不會結婚?)不答假設性問題。”撈家對敏感問題避而不談,但原來他早已將新購入的千萬元愉景灣豪宅歸入太太名下,並不打算爭取兒子的撫養權,只希望讓兒子能在最舒適的環境下成長:“贍養費問題不回應,但跟阿仔(兒子)關係還是很好,其實阿仔已接受父母分開的事實,總之大家都很好。離婚都不是今日發生的事,現在已Ready(準備)好重投工作,感謝身邊朋友的關心。”
離婚後生活
“撈家”高調擺喜宴,傷透前妻心
“撈家”離婚時,堅稱沒有“第三者”,不料,半年後卻跟宣布與拍拖幾個月的中國女演員蘇岩(34歲)訂婚,更在北京買愛巢,還高調宣布將在北京、濟南(蘇岩家鄉)及香港三地擺酒,大宴親朋,令前妻大受打擊。
離婚初期,方敏儀很不開心,經常哭著找朋友訴苦。
“好難,她才振作起來,但‘撈家’這么快就宣布要再婚,又形容他和蘇岩的戀愛好美麗,還說會大搞婚禮,令她再一次大受打擊。”。
離婚後的生活
二人協定離婚時,羅把兩人聯名買下的1100萬港元(約220萬新元)的愉景灣住所留給了方敏儀。所悉,這處千萬豪宅“撈家”只付了一半的頭期,還有500萬港元的餘款(約100萬新元)得供,每個月的房貸是3萬多港元(約6000新元)。
方敏儀與羅結婚後就辭工當全職家庭主婦。但,與羅嘉良離婚後,必須打工賺錢供房子及承擔生活費。47歲的她要找工不易,唯有在上環找一分兼職的工作,並將房子出租,她與兒子則租住只有400尺的小單位,省吃儉用養兒供樓。
據《壹周刊》報導,“撈家”前妻供樓、養子、租屋一腳踢,每個月的開支至少要4萬8592港元(約9718新元),生活重擔壓到她連早餐都分兩餐吃。
本周一,方敏儀如常早上7時與兒子乘船到中環碼頭,送兒子上校車後,她便走去附近的Delifrance吃早餐,買了一個22港元(約4新元)的套餐,有炒蛋、咖啡及厚麵包,節儉的她只吃了炒蛋,然後將麵包及牛油打包帶走,留作午餐。
接近8時,方敏儀急步走到上環一幢大廈上班,就連午飯時間,也未見她離開。據知方敏儀在一間貿易公司找到一份兼職,放工後馬上趕到碼頭會合下午3時30分放學的兒子,兩母子再搭船返回愉景灣。
相關事件
4月11日,演員羅嘉良83歲父親因病去世,同月18日,第二任妻子蘇岩為他誕下女兒sala。由於外界一直知道羅太太臨盆在即,所以羅嘉良在微博只發放太太巨肚照,而選擇不向外界公開亡父的訊息,此舉卻惹來不孝報導。
羅嘉良5月9日發出聲明作出澄清,指報導內容歪曲事實,讓他心感憤怒,並嚴重損害了他和家人感情,並謂已把事件交由律師跟進。而羅嘉良的前妻方敏儀當日也有接受訪問,指前夫羅嘉良是盡孝道之人,並出言力挺羅父患病曾於私人醫院治病,醫藥費高達70萬也是羅嘉良支持,
她還證實前夫也有給她每月雙倍贍養費。羅嘉良與前妻離婚,將房子及幾乎全部的身家約四千萬都留給前妻及兒子,自己則帶僅餘的二百萬離開香港移居北京。他對兒子的教育也非常上心,主動提高兒子的教育費用。
羅嘉良前妻方敏儀也曾表示,她和羅嘉良見面亦是朋友。也曾有某記者向方敏儀求證,她在電話中強調沒有可能為8千元去做自己不舒服的事:“太誇張了!8千元我打工都賺到!我又不是沒有飯吃,不會勉強自己的,之前我們(跟蘇岩)是有吃過飯,大家不會尷尬的。其實我跟嘉良離婚都好久以前的事情了,我放下了啦,沒有了感情都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我們再見亦是朋友,而且兒子好崇拜他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