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方希?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抗角化藥
成份
化學名稱:全反式-9-(4-甲氧基-2,3,6-三甲基苯基)-3,7-二甲基-2,4,6,8-壬四烯酸。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21H26O3
分子量:326.44
性狀
適應症
1、嚴重的銀屑病,其中包括紅皮病型銀屑病、膿皰型銀屑病等。
2、其它角化性皮膚病。
規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應
1、皮膚:瘙癢、感覺過敏、光過敏、紅斑、乾燥、鱗屑、甲溝炎等。
2、黏膜:唇炎、鼻炎、口乾等。
3、眼:眼乾燥、結膜炎等。
4、肌肉骨胳:肌痛、背痛、關節痛、骨增生等。
5、神經系統:頭痛、步態異常、顱內壓升高、耳鳴、耳痛等。
6、其它:疲勞、厭食、食慾改變、噁心、腹痛等。
7、實驗室異常:可見穀草轉氨酶、谷丙轉氨酶、鹼性磷酸酶、甘油三酯、膽紅素、尿酸、網織紅細胞等短暫性輕度升高;也可見高密度脂蛋白、白血球及磷、鉀等電解質減少。繼續治療或停止用藥,改變可恢復。
禁忌
2、對阿維A或其它維甲酸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3、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高脂血症者,維生素A過多症或對維生素A及其代謝物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2、在阿維A治療期間或治療後2個月內,應避免飲用含酒精的飲料,並忌酒。
3、在服用阿維A前和治療期間,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若出現肝功能異常,應每周檢查。若肝功能未恢復正常或進一步惡化,必須停止治療,並繼續監測肝功能至少3個月。
4、對有脂代謝障礙、糖尿病、肥胖症、酒精中毒的高危患者和長期服用阿維A的患者,必須定期檢查血清膽固醇和甘油三酯。
5、對長期服用阿維A的患者,應定期檢查有無骨異常。
6、正在服用維甲酸類藥物治療及停藥後2年內,患者不得獻血。
7、治療期間,不要使用含維生素A的製劑或保健食品,要避免在陽光下過多暴露。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兒童用藥
老年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藥物過量
藥理毒理
藥代動力學
在健康青年和老年受試者的多劑研究中發現老年受試者的血漿阿維A濃度較青年受試者高。其終末清除半衰期在老年受試者中為37~96小時(平均54小時),在青年受試者中為39~70小時(平均53小時)。
口服吸收後,阿維A經代謝及簡單的同分異構化互變為13-順式異構體。阿維A及其13-順式異構體主要通過代謝成短鏈的降解產物和結合物從體內清除。98%以上的阿維A與血漿蛋白結合,其中主要為血漿白蛋白。
患者服用阿維A後,在血漿樣本中檢測出阿維A酯(體卡松)的存在(阿維A為阿維A酯的活性代謝產物),其原因可能與飲酒有關。在對健康志願者進行的雙向交叉研究中,受試者攝入酒精(1.4g/kg)3小時後,單劑口服100mg阿維A,在所有的10名受試者體內均檢測到阿維A酯的存在,其峰濃度在22~105ng/ml之間(平均為55ng/ml)。受試者在未攝入酒精的情況下單劑口服阿維A,體內阿維A酯的濃度則未達檢測水平,但是不能排除在無酒精作用下阿維A轉化為阿維A酯。阿維A酯的清除期較長,當阿維A酯用作主要治療藥物時,在中止治療2.9年後仍可在患者血中發現阿維A酯的存在。240名銀屑病患者在未嚴格限制酒精使用的情況下接受阿維A治療(5~60mg/天),其中有7.5%的患者血中檢測出阿維A酯(5~62ng/ml),有27%的患者體內有極微量阿維A酯的存在,但濃度低於定量檢測限。
阿維A與食物同服,口服吸收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