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國耀

方國耀,天台縣原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國資局局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方國耀,天台縣原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國資局局長。

人物事件

2015年4月30日,台州市作風辦對九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
天台縣原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國資局局長方國耀違規收受禮卡問題。經查,2011年-2012年,方國耀在春節、中秋節等重要節日期間,多次收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盧某贈送的商業預付卡,總計42000元。2014年4月25日、11月17日方國耀分別向黨風廉政自律專用賬戶上繳12000元和30000元。2014年12月25日,天台縣紀委給予方國耀留黨察看一年處分,2015年2月9日,天台縣監察局給予方國耀行政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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