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偕(992~1055),字齊古,原興化縣百俊(今涵江區莊邊鎮)人,後遷入莆田城內義門上坊。他14歲能文,莆田知縣薛奎甚器重之。大中祥符五年(1012),方偕登進士,初授溫州軍事推官。慶曆三年(1043),擢天章閣侍制知杭州兼兩浙西路安撫使,卓有能聲。後再遷太常少卿分司西京,進光祿卿。
基本介紹
- 本名:方偕
- 字號:齊古
- 所處時代:宋朝
- 出生地:興化縣百俊(今涵江區莊邊鎮)
- 出生時間:992
- 去世時間:1055
- 主要成就:14歲能文,莆田知縣薛奎甚器重之
人物簡介,人物生平,
人物簡介
方偕平生性喜飲酒,酣宴往往無節制,但醉後卻記憶清楚。任福清縣知縣時,他的部屬乘他醉時偷懶不理事,他醉醒後竟件件清楚,部屬幕僚十分驚異,從此不敢偷懶。後方偕又出使西北契丹國。據說契丹每宴請宋朝使臣,使用的酒器都大小不一。最大者,剖大瓠留一半,托以金,可以受三升。宋朝前後派出的使者都不敢飲下那半水桶的酒。唯有方偕到此端那半水桶之酒,一舉飲盡,但未醉倒。契丹國王見此大驚,對他愈加尊重,喜贈西北之名馬,並號那半水桶之器為“方家瓠”。
方偕此舉名聞朝廷內外,後朝中之人每宴會必請他出席。他因常飲無度,至和二年(1055)即中風卒,年六十四。其人《宋史》有傳,其事《東軒筆錄》《莆田縣誌·叢讀》有載。
人物生平
方氏望族,如日東升,叔達由睦州徙家泉州興化縣,初居莆陽方山(地處府城西北,屬常泰里),子孫散居郡境,後代稱為“方山派”,為入莆方姓三大支系之一(方山派、長史派、白杜派)。唐天寶年間(742-756),叔達裔孫偕曾祖諱京,仕偽唐為清源長史。祖諱守禋,漳州漳浦縣主事,有詩三百篇,曰《仙岩集》。由方山遷居游洋大房,方祐傳迪吉,始居百俊,當傳至偕父鼎時,雖僻處萬山中,但“溪聲寒走澗,海色月流沙”,泉石奇秀,幽深瑩潔,一年四季旖旎如春,故地靈人傑,英才齊發,登科出仕者眾。
方鼎初仕陳洪進,太平興國三年(978)四月己卯,時已歸宋的平海節度使陳洪進,採納幕僚南安劉昌言之計,攜方鼎諸隨從赴開封,上表獻所管漳、泉二州,得縣十四,戶十五萬一千九百七十八,兵一萬八千七百二十七。癸未,宋太宗以陳洪進為武寧節度使,同平章事,留京師奉朝請,改鎮徐州。鼎因佐洪進《納地表》有功,累贈工部侍郎。
鼎傳子二:長曰偕,次曰任。偕幼聰明,學莫先於立志,“須知三絕韋編者,不是尋常數墨人。”鼎嚴課條,勤教誨,偕與弟任,謹厚孝友,篤志古學,尤明典禮,愛惜芳時,“春華不自賞,壯歲求其根。”偕年十四能文,落筆多奇,以文呈薛公,莆田知縣薛奎,字宿藝(絳州正平人,仁宗朝官參知政事,卒謚簡肅),“意其少年,倩詞於人,延坐,令作賦一篇,立就。薛公器其甚遠。”
大中祥符五年(1012),偕赴京應試,廷試時所作《鑄鼎象物賦》,為時人所推崇,遂擢徐奭榜進士。其年二十,儀狀俊偉,舉止莊重,為飽學之士,深得太宗喜愛。初授溫州軍事推官,清嚴明敏,文理密察,省府行事,後以為法。
偕再調漣水軍判官,其地有浮屠(佛教徒)人曰婁道者,能以術卻寒暑,驚眩民俗。所至受施金繒無量,其徒以高資為奸橫。偕令密捕,一夕輒病死,沒收其財而逐其黨。轉運使梁楚聞公才能,每委以難事,固而保薦。
偕遷汀州判官,時建安多訟事,積牒數千,原泰州司理參軍唐肅,字叔元,素以平反冤獄有聲,就辟觀察推官,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拜監察御史,累遷工部郎中,時改江南東路轉運使,肅知偕賢,使權知縣,檄令前往審理。偕為人謹重廉慎,胸次磊落,尤曉獄事,聽訟不施鞭朴,諄諭理道,民胥向化,所辦積牒,旬月而清。其地盛產茶葉,歲以社前調民數千人,鼓譟山房,以達陽氣,偕謂陋俗害農,奏罷之。
旋丁侍郎憂去官(父鼎卒),服除偕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歷知福清,吏質衣以自給,人至今頌之。遷太常博士,未行,喪太夫人,歸莆陽守孝。偕善飲,醉後聰明過平時,知福清縣,吏乘醉白事,明日覆之,吏隱其一,偕曰:“有某事在。”吏叩頭謝。知資陽縣,遷秘書丞,久之,徙知資州。仁宗天聖初(1023-1027),朝廷特召杜衍(字世昌)為御史中丞,兼判吏部流內銓,改知審官院,杜衍治事明敏,屬吏不能為奸利。衍以偕為唐肅所薦,必有卓人才行,杜衍與偕並無雅故,因視閥閱(仕宦門第)曰:“唐公高潔,於人少可,今力慰薦如此,子之才行可知矣。”乃薦為殿中侍御史,但以其資歷淺,不能如詔,請御史里行,人又以其官久廢,罷之。衍奏曰:“臣所知者如方偕,即不如例,願令他官舉薦。”乃改援為御史台推直官。時有豐州逃卒至民家為傭人,一日竟誣告主人祀魔馳神,殺十二人祭祀,州府聞報逮其族人三百人,久不能決。偕被詔勘實,令卒報以所殺人姓名就驗,逐一核實,水落石出,純屬誣告,事遂辨,逃卒乃論死。
明道元年(1032),龐籍,字醇之,為殿中侍御史知雜事,諫請焚垂簾儀制,又請仁宗用人博採公論,勿出執政意。景祐二年(1035),偕遷尚書屯田員外郎,籍薦偕為御史里行,二年即真命,再遷侍御史,使南都,降慮獄囚。南京鴻慶宮火災,偕請引漢朝罷原宮故事,勿於修復,仁宗嘉納。西夏主夏景宗(即李元昊),宋稱趙元昊,此人通漢文,知兵法,曉佛學,於明道元年(1032)嗣位,稱兀卒(青天子)。宋寶元元年(1038),元昊即位為大夏皇帝,建立西夏國。設十二監軍司,與宋朝爆發戰爭,三年三大戰,夏軍連勝,然傷亡頗重,物資缺乏。其時元昊寇塞門,鄜延副總管趙振逗撓不出救,詔偕往按。俗云:“得言不可以不察,”眼見方為是,傳言未必真。偕奏兵寡不敵,輕易出兵徒餌賊耳。軍情屬實,朝廷不加追究趙振之罪,免死。
偕遷開封府判官,奉旨安撫江南三司,先是轉運使令民輸絹,易以乳香,但吏緣以為奸,百姓輸絹者,率空手而去,而三司又出錦綺下州郡賣之,促期斂錢,帛無所用。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偕奏請仁宗罷之。更鹽鐵判官,遷兵部員外郎,判大理寺,賜金紫。糾大臣之不循禮法者數人。九十六日,改三司度支。
慶曆三年(1043),偕擢天章閣侍制,江淮制置發運使,知杭州,縱舍有度,庭無滯牒。偕以吏事進,治杭州有能聲,遷刑部郎中,進太常少卿,分司西京光祿卿,祀明堂恩,歸休故里。偕嘗出使契丹,其主人酌以大金瓢,偕一釂而盡。
方偕“嚴明潔廉,察民情數,民事尤劇,益以精敏。”居官直節勁氣,足以摩霄漢而爭日月之光,至今猶歷歷在耳目。其性喜飲酒,日飲輒以斗計,酣宴往往無度。至和二年(1055),七月二十七日,偕暴中風卒,終於家,年六十四。詔中使賵贈,母王氏,贈太原郡太君。妻陳氏,封安定郡君。明年正月八日,葬侯官村之靈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