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應急管理局

新余市應急管理局

新余市應急管理局是新余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新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新余市應急管理局,是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市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市水務局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市科學技術局的防震減災相關職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市減災委員會、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新余市堎上路44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開展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指導和綜合協調職能。
(二)貫徹執行國家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擬訂我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規章草案,組織制定相關規定和辦法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我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依規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許可權協調管理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縣(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中央、省駐市企業總部和市屬企業集團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規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轉變職能。市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文稿起草、行政審批大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等工作,協助局黨組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牽頭協調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二)應急指揮和科技信息化科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縣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防汛抗旱和火災防治管理科
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牽頭負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防汛抗旱指揮部會務工作。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初審,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
(五)礦山安全監管科
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煤礦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
(六)工貿行業安全監管科
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
(七)協調統計科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統籌組織實施應急管理各項工作綜合考核。
(八)救災減災科
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牽頭負責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和會務工作。
(九)法規和宣傳教育科
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牽頭承擔重大、跨區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綜合性工作,監督指導全市應急管理系統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災害應對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組織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有關培訓和考核工作。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2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總工程師1名、安全生產監察專員1名、應急指揮專員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現任領導

新余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夏侯雲
副局長:張志華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對新余市應急管理局集體給予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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