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交通運輸局

新余市交通局是為新余市人民政府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的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公路、水路的路政、港政的行業管理和道路的運政、運輸組織管理等工作。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交通運輸局
  • 行政區域:新余市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它信息,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交通事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指導實施。
(二) 編制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和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工作。
(三) 負責全市道路和水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裝卸搬運、汽車維修市場、運輸服務、汽車租賃、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調控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的運輸;負責交通戰備工作。
(四) 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 負責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組織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管理交通建設市場。
(六) 負責全市交通規費、公路通行費的徵收稽查和使用管理;組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負責收費公路的行業管理;指導交通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 負責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救助打撈、通信導航工作;負責船舶代理、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市局的行業管理。
(八) 指導、組織實施公路、水路、車船的技術標準管理,組織重大科技開發、項目攻關,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指導交通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九)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 負責交通行業的涉外工作。
(十一)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備註: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新余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字[2002]68號)和《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新余市市直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余發[2002]19號)精神,職能轉變的有:
(一)增加職能
城市出租汽車運輸管理職能。
(二)轉變職能
1、交通行業有關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等事務性工作,交給社會中介組織承擔:
2、不再直接管理直屬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由企業依法自主經營。

內設機構

市交通局機關設4個職能科(室):
(一) 辦公室
組織協定機關工作,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負責有關文秘、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機關安全保衛、信訪、檔案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
(二) 計畫財務統計科
組織編制全市交通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國家投資、省投資、省與地方聯合投資以及利用外資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有關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交通財務管理;交通建設資金籌集工作;協調交通規費、交通費的徵收使用管理;負責收費公路的行業管理;負責交通行業統計、交通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三)運輸安全科
貫徹執行公路和水路運輸政策;負責道路、水路客貨運輸、裝卸搬運、汽車維修市場、汽車租賃、出租汽車運輸、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負責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的組織協調;負責交通運價政策的擬定和運輸票證管理;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管理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審查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和工程決算;組織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的竣工驗收。
(四) 人事教育法規科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幹部、職工教育工作;負責老乾管理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組織貫徹執行交通法律法規規章;指導交通系統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制建設;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
新余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為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制定交通戰備建設規劃,對地方交通、通信建設規劃和交通通信設施建設提出國防要求,編制戰時保障方案,並在戰時組織實施。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其它信息

負責人:簡少華
職務: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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