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縣應急管理局

新野縣應急管理局

新野縣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局),是新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新野縣應急管理局承擔全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自然災害防治等十九項主要職責,同時承擔安全生產委員會、防災減災委員會、防火委員會、防汛抗旱指揮部、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現任新野縣應急管理局局長:朱會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野縣應急管理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朱會芳 
  • 隸屬機構:新野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組織編制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應急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監督實施相關規程和標準。
(三)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負責應急管理信息傳輸和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較大事故災害指揮機構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事故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新野縣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含煤礦)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縣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鄉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組織指導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統籌協調全縣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縣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肉牛產業化集群示範區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指導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新野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協助國家和省、市調查處理較大以上事故。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十六)負責監督指導和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擬訂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並監督檢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和監督;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和防災工作;承擔新野縣防震抗震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八)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新野縣應急管理局局長:朱會芳
新野縣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趙盡理
新野縣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海科、徐寧、賀國輝
新野縣應急管理局一級主任科員:李素改、陳寅彬
新野縣應急管理局四級主任科員:王旭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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