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新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新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於2011年3月經市、縣編辦批准成立,2011年11月印發“三定”方案,為縣政府直屬的正科級全供事業單位,編制25人,內設辦公室、交易管理科、建設工程交易科、政府採購交易科、土地交易科、產權交易科、財務科、信息科共8個科室,全面承擔全縣範圍內的建設工程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組織、管理、服務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設立時間:2011年3月
  • 指導思想:一縣一場、資源共享
  • 位置新野縣
中心規模,建立背景,

中心規模

新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高水平建設、高標準要求和大方、實用的原則,先後投資300萬元,從無到有,完成了工作場所的裝修改造,建成了可容納180人的多功能廳和可容納30人的評標室;建成了200平方米的開放式辦公大廳,設定了來賓休息洽談區;開設了8個業務視窗,全面開展各項業務辦理;配置了隔斷式辦公桌,每人一台電腦,印表機、投影儀、投影展台等現代化辦公設施齊全;配置了電子監控系統、專家抽取系統,努力推進交易全程信息化管理;設定了電子顯示屏,建成了獨立的新野縣公共資源交易網,實現了招投標公告、中標公示等與國家、省、市指定的專業網站同步發布。新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一流的作風、一流的服務、一流的業績、一流的形象”為目標,以“精簡、統一、高效”為原則,努力做到市場充分配置、依法科學監督、規範交易管理,著力構建公正有序、開放競爭、優質服務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新體系,進一步提升政府效能,最佳化發展環境,降低項目成本,有效預防腐敗。
自2011年3月試運行以來,先後組織開展了4大類23個項目,交易總金額9.4億元,全部做到了信息公開、組織周密、程式嚴格、廉潔高效,達到了經濟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社會各界反響良好,受到了市、縣領導的充分肯定。

建立背景

為進一步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資源領域統一規範的交易市場,構建統一、開放 、透明、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根據中紀委十七屆六次全會、省紀委八屆六次全會和南陽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會議的要求,新野縣積極探索,銳意改革,在借鑑外地經驗的基礎上,籌建了新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 “政府引導市場、市場公開交易、交易規範運作、運作統一監管”的總體思路,有效整合縣內現有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機構和服務平台,實現“一縣一場、資源共享、集中服務、統一管理、依法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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